秋季开学伊始,紧接着的就迎来了教师节。教师节的设立,旨在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自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确定1985年9月10日为中国第一个教师节,至今年已经是第34个教师节了。教师节设立以来,教师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那么,教师节具体是怎么来的呢?
其实,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曾经出现过两个版本的教师节。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这个教师节并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中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1939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将每年的农历8月27日孔子诞辰日定位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是因为战争等原因并未在全国推行。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把每年的5月1日国际劳动节作为中国教师节。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特别是1957年以后,在左倾思想影响下,教师不受重视,教师节实际上已不再存在。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指出,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告中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处,报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
1984年1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钟敬文、启功、王梓坤、陶大镛、朱智贤、黄济、赵擎寰等教授联名,正式提议设立教师节,1985年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处并报国务院。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并在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集体和个人。
那么,关于教师节日期为什么要定为每年9月10日呢?关于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政协委员方明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最终1984年12月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中,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因为在新学年刚刚开始,有利于开展开展尊师庆祝活动。
这就是教师节的由来。每个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先后有无数个老师在默默无闻地培育着我们,把我们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孩童,培养成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对此,我们要有感恩之心,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在心里对那些辛苦培育我们的老师们说一声:老师,您辛苦了,祝您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