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四)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标准。对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和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应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法律规定的加班报酬。
图 3 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天数
(五)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劳动者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获得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接受相关教育。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六)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