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国在其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可见国家在毗连区内行使管制是为了维护本国主权和法律秩序,是为了对违法者进行追究和惩罚。
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起不超过200海里,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片海域。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等权利和从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管辖权。所有国家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不得从事危害沿海国主权和安全的活动。
大陆架大陆架是大陆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可以说是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大陆架可以认为是一国陆地领土在海水下的自然延伸,这也是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某些主权权利的理论根据。
沿海国在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在内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以及航行和飞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