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中制定一些规则和惯例,可以规范儿童在集体中的行为方式和准则,培养儿童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除此之外,同伴集体可以提供儿童参与社会活动和实践的平台,增强儿童与社会环境的互动和适应,拓展儿童的道德视野和责任感。
因此,应该关注并引导同伴集体对儿童道德行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生活满意度
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体基于自身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做出的主观评价。一些研究表明,低水平的生活满意度是学习和行为问题的产生原因。

如成绩不佳和辍学,也是抑郁和焦虑等健康风险行为的风险因素,而高水平的生活满意度则与学生的积极心理、行为有着多方面的密切联系。
张峰峰在对农村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现状的调查研究中也指出生活满意度能够正向预测学生的道德行为水平。
生活满意度来自儿童的主观评价,当儿童对生活感到满意、体会愉悦时,心理状态会变得更积极,更多的表现出良好的道德行为。

自尊
自尊是基于个体的自我评价,积极或消极看待自己的行为和品质,从而产生自我有无价值的定义。
它可以调节个人行为,与行为的发展显著相关,甚至是亲社会行为的有效预测因素。
对自己持有积极的评价的人往往有更高的自尊水平,认为自己是有能力,合群的个体,他们倾向于得到认可和赞扬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更多的分享、礼貌等。
而低自尊的个体,往往自卑和缺乏自信,他们常常觉得自己缺乏能力而无法实现帮助他人,因此很少表现有利于他人及社会的亲社会行为。

行为强化
行为强化是斯金纳提出的重要行为修正理论,即通过奖励或惩罚等方式,增加或减少某种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强度的过程。
行为强化对道德行为习惯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行为强化可以激发和维持儿童的道德动机,促进儿童主动遵守道德规范和标准。
例如,当儿童做出期待的道德行为时,给予他们适当的赞扬、奖励或关注,就可以增强他们重复这种行为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