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史记》一书中,就有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气等概念。但是真正将二十四节气定于立法的是公元前104年由邓平等制定的《太初历》,是其明确了二十四节气的天文位置。
在商朝时期,我国只有4个节气,即根据土圭实测日晷,将每年日影最长的一天定为“日至”即后来的冬至,将日影最短的一天定为“日短至”即后来的夏至,另外将春秋两季中昼夜时间长短相等的一天定为“春分”和“秋分”,这就是早期4个节气的划分。
到了周朝时期发展为8个节气,直到秦汉年间才完全确定为24个节气。根据太阳从黄经0度起,沿黄经每运行15度所经历的时日称为一个节气,每年运行360度,一共是24个节气,即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和大寒。
其中,表示寒来暑往变化的节气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8个节气;象征温度变化的是:小暑、大暑、处暑、小寒、大寒5个节气;反映降水量的是:雨水、谷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7个节气;反映物候现象或农事活动的节气是:惊蛰、清明、小满、芒种4个节气。
二十四节气的排列顺序
另外,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从天文角度来划分的,反映了太阳高度变化的转折点。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则反映了四季的开始。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具有非常明显的季风性和大陆性气候,各地天气气候差异巨大,因此不同地区的四季变化也有很大差异。白露、寒露、霜降三个节气表面上反映的是水汽凝结、凝华现象,但实质上反映出了气温逐渐下降的过程和程度。惊蛰、清明反映的是自然物候现象,尤其是惊蛰,它用天上初雷和地下蛰虫的复苏,来预示春天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