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丛芜译《着靴猫》
即使是态度较为严谨审慎的译者,偶尔也不免百密一疏。葛孚英的译本中提到猫屡次拿着猎物去拜见国王,“猫照这样作有两三个月的工夫常常送给国王并说是他的主人的猎场的猎物”,整个句子就有些杂糅缠绕。按照常惠的说法,他们这个译本“里面的句子差不多都是直译的”,想必是为了对应法语的表达习惯才不得不这么一气直下。可惜亦步亦趋的做法有时很可能得不偿失,非但有邯郸学步而失其故行的危险,还不免治丝愈紊而忙中出错。例如当妖怪化身为狮子后,猫当即吓得惊慌失措。葛译本中说,“猫非常害怕看见一个狮子在他面前,他立刻跑上水隔漏,也没费力气又没有危险,因为他的靴子的缘故,要是在瓦上走很不得力”。既然“也没费力气又没有危险”,又怎么会“很不得力”?前后之间似乎就存在些许抵牾。同样参酌法文版翻译的戴望舒,其译本在此处作“那只猫立刻便惊怖地看见一只狮子在他面前,便立刻逃上瓦沟去,很不便且很危险,因为他的靴子在瓦片上行走是不方便的”。或许是借助英文本转译的韦丛芜译本也可资参照,其译文作“猫儿看见了狮子是那般的害怕,便跑上屋顶去了,但是并非没有大的困难和危险,因为他的靴子在瓦上走时非常蠢笨的”。三者对勘,不难发现葛、常两位因为过于注重直译而疏于变通调整,终致瞻前顾后,背离了原文的意思。
由于依傍的底本不尽相同,译者的理解也参差不齐,以致各个译本间也屡有出入。比如开篇介绍三兄弟的父亲遗留下的财产,除了猫这位名副其实的主角不容含糊之外,另两件东西就有些五花八门了,有的译作磨坊和骡子(黄洁如、童心园),有的说是磨坊和驴子(戴望舒、永如),有的变成磨子和骡子(玉),有的转为磨子和驴子(葛孚英、韦丛芜、唐小圃),还有的则成了石臼和马(许达年、许亦非)。倘若只是骡、驴、马或者磨、臼这样差异还不算太过悬殊的事物,倒还可以姑置勿论,但磨坊和磨子之间相去可就近乎天壤了,让人简直难以置信在“没有请公证人和代理人来”(据葛孚英译文)的情况下,兄弟三人竟然能心平气和地很快处置完遗产分割事宜。再举一个各家译本在细节上龃龉不合的例子:为了博取国王的信任,猫屡次三番地殷勤奉上捕获的猎物。在第一次时各位译者不约而同都说是兔子,可到了第二次便各行其是了,有的认为是“鹌鹑”(黄洁如、永如),有的判定为“竹鸡”(葛孚英、玉、童心园),有的觉得是“鹧鸪”(戴望舒),有的断定为“鸽子”(韦丛芜),还有的索性不做区分,只是笼统地说“捉了许多小鸟”(许达年、许亦非)。倘若有好奇的读者细加排比推求,免不了会目迷五色,茫然无措。
这篇看似情节简单、文辞浅近的童话,在汉译过程中竟然出现了这么多让人意想不到甚至啼笑皆非的问题,撇开所据底本来源繁杂不一的缘故(如许达年、许亦非合译《法国童话集》据永桥卓介的日译本转译而来),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因为大部分译者未能仔细涵咏推敲,更没有充分估量译事的琐碎艰巨。以第一位正式翻译这篇童话的黄洁如为例,她最初还雄心勃勃,计划要“编辑一部完美的儿童文学”,为此“决定先把外国的童话介绍得一二百篇来,算是一部未来的儿童文学的草稿;也可以当作充儿童饥肠的小点”(《童话集》第一辑《绪言》),然而翻译完第一辑合计二十一篇作品就后继乏力,此后便再无下文了。翻译童话看似不费吹灰之力,然而即便要达到信实的基本要求,仍然是“成如容易却艰辛”。
三、国语与方言的消长
在“五四”新文学运动肇兴之初,胡适就大力倡导“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不仅主张“用白话作各种文学”,甚至认为连翻译也必须“都译为白话散文”(《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载《新青年》第4卷第4号,1918年)。但在这激动人心的口号背后,不仅存在着究竟什么才是“国语”的疑问,进而更隐含着“国语”与“方言”之间的对峙。正如吕叔湘后来所总结的那样,“现在用‘国语’这个名称,一方面是和外国语对待的‘中国语’,一方面还有和方言对待的‘标准语’的意义”(《中国文法要略》第一章《字和词》,商务印书馆,1941年)。在儿童文学领域内,这种全新的语言观也在逐渐显现其影响。近代学者最初采集各地流传的民间童话,“材料方面只求其真实”,“他们的文体是希望做到照着农夫村妇的口吻写下来,所以方言口语都插入文里”,赵景深觉得这种方式并不妥当,强调必须充分考虑到儿童“能否适当的溶化我们所给与的滋养料”,尤其是教育类的童话,“口语方言是不能用的,用了便有碍普遍”(《研究童话的途径》,载《文学》第108期,1924年)。然而要真正落实这一主张,仍然让人大费踌躇。即使各方都已经逐步达成共识,认同将北京话作为标准国语,但是也不得不正视这样的质疑:“北京话也不过是一种特别方言,哪能算是国语呢?”(陈独秀《通信·答钱玄同》,载《新青年》第3卷第6号,1917年)
赵景深《研究童话的途径》
在推广普及国语之初,南腔北调纷然杂陈的状况并不罕见。一方面固然会引发“为使新文学纯用白话,则各地方言不同”的隐忧和责难(黄觉僧《折衷的文学革新论》,载1918年8月8日《时事新报·学灯》),而另一方面仍有人乐观其成,认为“方言未尝不可入文”,国语文学的标准一旦确立,“不但不怕方言的文学与他争长,并且还要倚靠各地方言供给他的新材料,新血脉”(胡适《答黄觉僧君〈折衷的文学革新论〉》,载《新青年》第5卷第3号,1918年)。通过《穿靴子的猫》的早期翻译,也可以略窥“国语”与“方言”之间的消长。原本就出生于北京,而且长期在京、津等地工作的唐小圃,在作品中“悉用纯洁的国语”(潘麟昌《家庭童话序》)自然驾轻就熟。其他译者的表现可就各不相同了,在玉的译本里说起分完遗产后小儿子心有不甘,低声埋怨道“大阿哥、中阿哥倒不怕饿死了”;黄洁如在译文中提到,为了让主人能够有机会结识国王父女,猫替他出谋划策,“我将给你看河中的一个地方;你可在那里淴一个好洗澡”;永如的译本讲到猫向国王求助,“我的主人现在水中,倘在水里太长久了,他便要起转筋病”;在韦丛芜的译本里,猫一路上威胁农夫们必须遵照他的嘱咐行事,否则“你们就将要被切碎成肉丸子的”;到了童心园的译本里,猫向妖怪提出要求,让他变成一只老鼠,后者当即回答道“这很便当”。林林总总,不胜枚举,都将各地方言词汇穿插其间。看似偏离了确立标准国语的正轨,但对于熟悉这些方言词汇的读者而言,反倒具有一种鲜活生动、口吻毕肖的亲切感。
说起在翻译中熔铸方言词汇,更值得细说的当属葛孚英的译本。其中提到小儿子看见猫“能极轻快的转着圈儿㧹那耗子和老鼠”,接着又说猫等到兔子钻进口袋时“立刻拉绳子,把他㧹住了”,看见竹鸡飞进口袋又是“他一拉绳子,两只都㧹住了”;在故事临近高潮时,“猫大爷最后来到一座华美的宫殿里,那主人是个蚂虎子”,稍后在叙述猫和妖怪斗智斗勇的经过时,也一再称呼后者为“蚂虎子”。译本中不断出现的“㧹”和“蚂虎子”,就显得有些生涩费解。好在译文最后,除了有常惠的跋语外,还另附有周作人的一则附记,提到“这译文里有一两句北京话,或者要加上一点说明”,已经善解人意地预料到读者可能会有困惑。
关于前者,周作人解释说,“‘㧹’读如ㄉㄞ,意云捉住,赵元任先生译《阿丽思》里写作‘歹’的就是此字”,不仅为此注音释义,还顺带提及刚出版不久的赵元任译《阿丽思漫游奇境记》(商务印书馆,1922年)也有类似的用字。在该书《凡例》中,赵元任专设“语体”一则,介绍了自己在翻译时所采取的基本原则,“叙事全用普通语体文。但是会话里要说得活现,不得不取用一个活方言的材料。北京话的用词比较地容易懂些,但是恐怕仍旧有太土气难懂的地方,所以底下又做一个《特别词汇》备查”。而在随后的《特别词汇》里,就赫然列有“ㄉㄞ,歹,捉拿”这一条目。周作人用“仲密”的笔名为赵译本写过一篇书评,发表在1922年3月12日的《晨报副镌》,而他为葛译本撰写的附记,篇末所署时间为1922年3月30日。两者相距仅仅半个多月,所以记忆犹新的他才会信手拈来,轻松地借助赵氏所做释词来为葛译本添加注脚。
至于后者的具体所指,周作人的说明更为详尽,“‘蚂虎子’是小孩所怕的一种空想的怪物,北京人说是本于隋朝麻胡的故事,《通俗编》里还有别的解说,现在也不必去考定他。原文Ogre据说是源出Oigour(回鹘人),但在童话里却是指吃人的巨人了”。《通俗编》系清人翟灏所纂辞书,分类考订各类俗语方言。在卷三十四《状貌》中列有“麻胡”一条,钩稽《朝野佥载》《大业拾遗记》《资暇集》《杨文公谈苑》《野客丛书》等唐宋文献中的不同记载,认为“数说各殊,未定孰是”。偏嗜民俗风物的周作人对此书相当偏爱,不仅在各类撰作中多有援引评议,还专门购藏过一部“刻印均佳”(谢冬荣整理《知堂古籍藏书题记》,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3年)的刊本以便日常翻检,所以在披览葛译本时,会很快回想起书中的相关内容。
翟灏《通俗编》虽罗列各家异说却并未判别是非,周作人则参酌北京当地的民俗传说,从中挑选出“隋朝麻胡”一说来诠解葛氏译文。这又让人联想到数年之后,鲁迅在《二十四孝图》(载《莽原》第1卷第10期,1926年)一文里也说起过,“北京现在常用‘马虎子’这一句话来恐吓孩子们。或者说,那就是《开河记》上所载的,给隋炀帝开河,蒸死小儿的麻叔谋;正确地写起来,须是‘麻胡子’。那么,这麻叔谋乃是胡人了”。这篇散文稍后被编入《朝花夕拾》(未名社,1928年),在《后记》里,鲁迅又补充修正道,“我在第三篇讲《二十四孝》的开头,说北京恐吓小孩的‘马虎子’应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谋,而且以他为胡人。现在知道是错了,‘胡’应作‘祜’,是叔谋之名”,接着便迻录《资暇集》里的相关记载作为佐证。“马”“蚂”二者之异,不过是记录口语时所产生的差别,所说的其实是同一事物。联系周氏昆仲先后所做的解说,对葛孚英借用“蚂虎子”来指称故事中妖怪的用心所在及其渊源来历,也就不难知悉了。
周作人这么热心地为葛孚英的译文撰写附记,想来应该与常惠大有关联。常、周两人相识相交,则始于此前歌谣研究会的成立。由周作人、沈兼士和钱玄同三人联署的《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启事》(载1920年12月14、15日《北京大学日刊》第768、769号)在介绍有关征集、编辑事宜后提到,“值适得到常维钧先生的来信,所以我们便决定发起一个歌谣研究会”(按:常惠字维钧),可知筹划此事起初源于常氏的设想和建议。等到研究会正式成立后,又创办了《歌谣》周刊,“编辑者为周作人先生,常惠先生”(沈兼士《歌谣周刊缘起》,载1922年12月17日《歌谣》第1号),从此以后两人交流便日益密切。周作人如此奖掖提携初出茅庐的葛孚英,毋庸赘言与常惠在旁推毂举荐息息相关。与此同时,葛译本在遣词造语方面的特点,也完全契合周作人当时的主张。在《国语改造的意见》(载《东方杂志》第19卷第17号,1922年)里,周作人提出过“采纳方言”的建议,认为不仅“在普通白话中不完备而方言里独具者,应该一律收入”,而且“国语中本有此语,唯方言特具有历史的或文艺的意味的,亦可以收录于字典中,以备查考或选用”。葛孚英因势利导地引入方言词汇,简直就是在测试这些意见是否切实可行。
除了与周作人时有过从,常惠与鲁迅的关系也相当密切。1920年秋,鲁迅开始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小说史,正就读于法文系的常惠自告奋勇充任助教。据常氏晚年追忆,自己当时“负责去印刷科交涉,担任起铅印讲义的校对工作”(《回忆鲁迅先生》,收入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编《鲁迅诞辰百年纪念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稍后考入北大的台静农也提到,“当时学校印刷极简陋,校对种种,维钧都做得很周到”,“鲁迅先生在北大教授四年,维钧也随侍了四年,同学中确信没有第二人像他这样的”(《忆常维钧与北大歌谣研究会》,载《新文学史料》1991年第2期),可证其所言非虚。在鲁迅翻译厨川白村所著《苦闷的象征》时,通晓法文的常惠又给予过帮助,“从原文译出一篇《项链》给我附在卷后,以便读者的参看”(鲁迅《引言》,载厨川白村《苦闷的象征》,新潮社,1925年)。而在常惠与葛孚英结婚之际,鲁迅也礼尚往来,“下午访常维钧,以其将于十八日结婚,致《太平乐府》一部为贺”(《鲁迅日记》1924年5月15日条)。师生间交谊非浅,自不待言。在编定《朝花夕拾》时,鲁迅还特别提到,“因为想寻几张插画,常维钧兄给我在北京搜集了许多材料,有几种是为我所未曾见过的”(《朝花夕拾·后记》),对常氏的大力协助非常感激。由此大胆推想,鲁迅反复讨论“马虎子”的来历,与这篇童话的翻译似乎也存在些许关联。
四、故事的渊源与类型
周作人之所以答应替葛孚英的译本撰写附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他对这个童话故事的本末原委早就已经非常熟悉了。他先前翻译过Ljov Tolstoj(略夫·托尔斯泰)的《空大鼓》(载《新青年》第5卷第5号,1918年),文末附有译后记,揭示这篇小说源自民间传说,“在传说研究中,属于‘友谊的兽’一系(The Friendly Animal Cycle),法国Perrault编述的童话《着靴的猫》(Le Chat Botte),便是此系的代表”,已经拈出“友谊的兽”这一名号。这篇译作稍后相继收入《点滴》(北京大学出版部,1918年)和《空大鼓》(开明书店,1928年)这两部译文集,周作人又为译后记中出现的Perrault配上汉译名“丕罗勒”或“丕罗耳”以方便读者了解。常惠在葛译本跋语中也征引过这段评赞,他们选定这篇童话来翻译,或许也和周作人的揄扬称美有关。
周作人为葛译本所撰写的附记,实际上就是接续着自己原先的话题再予详述。附记中介绍“友谊的兽”这一类型故事的产生缘由,“据民俗学的研究,是出于原始时代的精灵信仰与图腾思想”,所谓“友谊的兽”,“本是与主人公同图腾,有血统关系的,所以他尽力帮助,替他解除危难,或求得幸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的历史痕迹逐渐消失,才导致后人“觉得没有来源了”。参酌民俗学来探究神话传说中有悖常情的现象,一直是周作人深感兴趣的话题。他后来还深入浅出地总结过这种“民俗学的方法”,“如在一国见有显是荒唐怪异的习俗,要去找到别一国,在那里也有类似的习俗,但是在那里不特并不荒唐怪异,却正与那人民的礼仪思想相合”(《我的杂学·七》,载《古今》第五十期,1944年,署名“知堂”),不妨移用过来作为参照。
在揭橥这一类型故事的渊源后,周作人在附记里又补充道,“据英国安特路兰(Andrew Lang)的考证,就这篇的内容看来,社会上已有贫富贵贱的区分,大抵已经不是文化很低时代的作品,至于里边的分子却仍是很古的”,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类童话的具体背景也会随之递嬗。这里提到的“安特路兰”是周作人极为敬佩的英国作家兼学者,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还称其为“安度阑”(罗达哈葛德、安度阑《红星佚史》,商务印书馆,1912年,译者署名“周逴”)、“安特路阑”(《花束序》,载《语丝》第4卷第3期, 1927 年)或“安特路朗”(《习俗与神话》,载《青年界》第5卷第1期,1934年,署名“岂明”)。在梳理个人学术旨趣时,周作人专门提到,“安特路朗是个多方面的学者文人,他的著书很多”,“这里边于我影响最多的是神话学类中之《习俗与神话》《神话仪式与宗教》这两部书,因为我由此知道神话的正当解释,传说与童话的研究也于是有了门路了”;正是在其指引之下,周作人着手搜求各种童话,“法国贝洛耳,德国格林兄弟所编的故事集,是权威的著作,我所有的又都有安特路朗的长篇引论,很是有用”(《我的杂学·七》)。他在附记中提及安氏所做考证,当即源出于此。
周作人《〈歌谣〉发刊词》
周作人介绍的这些溯源工作,对后来的研究者颇有启发。和他此来彼往、热烈讨论过不少童话议题的赵景深,谈起自己在交流中深受教益,“知道童话的渊源是原始社会的神话和传说;所以你用民俗学去解释童话,我现在更为相信,这是最确当的”(《童话的讨论三》,载1922年3月28日《晨报副刊》)。随后在《童话的分系》(载《文学周报》第200期,1925年)里,赵氏提出,“分系是按照童话中的事件分的,也就是说,是按照童话中所反映的初民礼仪、风俗与信仰而分的”,很明显也受到民俗学理论的影响。他将各种童话分成四大类十二系,在“图腾信仰”的大类中就包括“友谊的兽系”一支,并声明“本名遵周作人译”;接着又摘录了周作人在葛译本附记中的相关议论,认为“他说得很扼要,无须我再加解释”,显然觉得已经题无剩意,不必再饶舌赘述了。
在与赵景深通信时,周作人推荐过“英国的麦加洛克(Macculloch)著了一本童话研究,称作《小说的童年》”(《童话的讨论》,载1922年1月25日《晨报副刊》)。敏而好学的赵景深数年后就在《童话的分系》一文中予以参考,“麦苟劳克(Macculloch)作《小说的童年》(Childhood of Fiction)始对于童话作较精密的分系;本篇所分,也是依据他的分法”。此后他还翻译了麦苟劳克所著《童话学》(连载于《文艺创作讲座》第一卷至第四卷,光华书局,1931至1933年),其中第一章便题为《友谊的兽:穿靴子的猫》——又一次借用了周作人所拟的译名。该章开篇就说道,“友谊的兽的事件,如帮助一个在危难中的主人公,做困难的工作,或者给他财富和幸福,在各处的各种故事的型式或分离的故事中都有的。许多读者早已熟知贝洛尔有名的童话《穿靴子的猫》。因此我们首先要探讨这个故事”;随即旁征博引,列举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同类型故事,令人叹为观止;经过缜密的分析和比较,最终得出结论,“这时是万物精灵思想的时期。人们在这时感到他们自己有灵魂,于是以为其他的生物也与他们一样的有灵魂,甚至以为无生物也是一样,便赋予它们与他们自己一样的个性。他们既信仰人可以变为动物,当然也就信仰动物可以变为人”。尽管译者只是翻译原著而并未继续延伸发挥,但对想要深入了解这一类型故事递嬗衍变的读者而言,确实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
周作人《儿童的文学》
在童话研究领域意犹未尽的赵景深,此后参酌意尔斯莱(Macleod Yearsley)、麦苟劳克、哈特兰德(Edwin Sidney Hartland)等西方学者的研究,并参以己见,又编著过一本《童话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系统介绍了童话学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成果。在第三章《童话中的初民信仰》第一节《万物精灵论》里说道,“所谓‘万物精灵论’(Animism)的意思,就是说,在初民看来,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它们一样的也会说话,并且还与人类做朋友”;又依据弗赖什尔(James George Frazer)在《金枝》里的讨论,指出“万物精灵论也可称为图腾信仰(totemism),这二者是很相关切的”;同时还举例为证,“童话中如《穿靴子的猫》《小红帽儿》《无猫国》等,都是以动物来做主人公”,“动物因感激人类的恩惠,常作报恩之举。最习见的为猫、鼠、蚁等等”。在追溯考索这类童话所反映的原始信仰和思维方式时,可资借鉴依循的理论更为丰赡多样。
除了周作人、赵景深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翻译过大批儿童文学作品的顾均正开设过系列专栏《世界童话名著介绍》,在述及《鹅母亲故事》(载《小说月报》第17卷第8期,1926年)时就向读者郑重推荐书中那只“聪明的兽类”——“穿靴的猫”。他认为“从人类心灵底原始的容受性上看起来,一只猫之不作呜呜呜的叫而会说人类的话,是没有什么可异的”;又说起“学者研究贝洛耳的故事,至今已有好久了,他们从这里寻出了许多古代的民俗的痕迹,因为大半的故事,他们都根据着各种的神话,而发现出一种空想的解释;虽则这些解释也不见得一定可靠”。尽管对个别结论尚持保留意见,但已经充分肯定猫能作人言自有其渊源可以追溯,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杨成志与钟敬文合作翻译了英国学者雅科布斯(Joseph Jacobs)所撰《印欧民间故事型式表》(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8年),以简御繁地将千变万化的民间故事归并为七十种类型。排列在第六十一位的即为“靴中小猫式(Pussy in Boots Type)”,并列举这个故事的三个基本情节。尽管全书取材细大不捐而颇嫌凌乱,内容也只是粗陈梗概而未遑深究,但尝试着从同类型故事中提炼出共同的叙事要素,仍然让人感到饶有趣味。同样做过童话分类工作的赵景深在《评〈印欧民间故事型式表〉》(载《民俗》第21、22期合刊,1928年)里还补充道,“靴中小猫式(第六一式)以培罗脱(Perrault)的记载为最有名”,看来他对这个佩罗版故事的印象格外深刻。
在《印欧民间故事型式表》卷首的《付印题记》中,钟敬文认为,“这篇不长的文章,在想略解欧洲民间故事的状态,或对于中国民间故事思加以整理和研讨的人,它很可给予他们以一种相当之助力的”,则翻译此书的初衷还在于借石攻玉,引导学者继续去探究中国民间故事。这样的工作当然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像葛孚英所慨叹的那样,“在中国尚少人对这些通俗作品作历史的研究,而且也因为以前无人搜罗保留这些东西,现在很难得到丰富的材料,作考据探索的工作”(《谈童话》,载《歌谣》第3卷第1期,1937年)。好在数十年后,丁乃通旁搜远绍,搜集了大批中国民间故事,并尝试做分类研究。他发现其中竟然也存在“穿靴子的猫”的故事,只不过“助人的动物通常是狐狸或兔子”(《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Ⅱ《一般的民间故事》甲、神奇故事,编号545B,郑建成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这一类型的故事所具有的强大衍生力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