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概可分以下6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1987年)
第一阶段是房改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之前几乎我国没有房地产业,1978-1987年,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启动与探索,房地产价值逐渐显化,房地产市场开始慢慢形成。
二.第二阶段(1987-1991年)
第二阶段是房改全面推进和房地产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土地使用制度还没有为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开绿灯,其弊端随着开放的发展逐渐暴露,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任务被提上议事日程。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建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土地使用市场模式,自此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模式在全国展开,被称为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第一次革命”。
三.第三阶段(1992-1993年)
第三阶段是房地产市场波动阶段。
1992年10月,我国房地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房地产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因过分膨胀而造成的不良局面,主要表现在:第一,房地产的开发规模严重失控,房地产开发投资超高速增长。1992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17%,其中海南省增长211%,199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速度更是高达165%。另外,土地的出让、转让过多,1992年全国出让土地2.2万公顷,是上年的11倍;
第二,房地产投资结构失衡。虽然到1993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近2万家,但质量高、规模大的企业并不多。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结构上来看,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公司热衷于开发高档公寓、写字楼和商用住房等回报率高的项目,而需求量大、价廉利薄的普通住宅,则少有企业问津;
第三,房地产市场行为很不规范。各地以炒地皮、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活动异常活跃。
1.房地产市场过热成因分析
(1)经济过热
尽管1991年,当时中央高层的提法还是“保四争五”,但1991年当年经济的增长率比上一年提高了50%以上。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宣布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国各地掀起建设的浪潮,1992年国家投资预算是8000亿元,本已是规模空前,但实际投资达11829亿元。
进入1993年,建设热潮高涨,每天都有500家新公司注册,每周有140家老工厂改头换面成为股份企业;全国都在争建特区赶超深圳,中央政府批准了119个经济开发区,可实际上开放了8700个开发区;1000家房地产公司和10万建筑公司开进了广西小城北海,作为当时全国最大的特区,海南省的房地产比北海更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