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护栏
承受水平荷载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3.8 扶 手
3.8.1 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3.8.2 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
3.8.3 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
3.8.4 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
3.8.5 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mm~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
3.8.6 扶手的材质宜选用防滑、热惰性指标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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