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档银行个人和公司债权要求区分当地和异地,对应不同的风险权重。由此可以看出监管对异地业务十分关注,今天我们聊一聊如何判断“异地”、“异地业务”以及“异地业务”的统计口径。
一、当地、异地
我们将按照银行机构类型、客户所在地、机构注册地三个维度分析当地和异地。
01
按照经营区域和机构覆盖范围划分银行机构类型
根据经营区域和机构覆盖范围可以将银行机构分为全国性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全国性金融机构只要想开立分支机构机构,原则上在每个省都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共有21家,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1家;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
地方法人银行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经营区域和机构覆盖范围又分为只在法人注册地辖区内设立网点、跨区域设立网点两类。跨区域主要包括跨省、跨地市、跨县(区)三类。
地方法人银行区域经营政策如下∶
1.城商行、民营银行
2004年,银监会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以规范城商行经营,业务发展较好的城商行被允许进行跨区域发展。监管部门的想法是要通过跨区域经营,形成鲶鱼效应,促进地方经济金融发展。
如今125家城商行中有43家城商行实现了跨省经营。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家)4个直辖市外,青海、西藏省内独有一家省级城商行,甘肃、贵州、黑龙江、湖北、湖南、宁夏、陕西在省内分别有一家省级城商行和一家省会城市城商行。
民营银行法人原则上只能经营本行有分支机构的地域的客户。截至2022年末,共成立19家民营银行,其中有4家互联网银行,以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互联网银行开展纯线上业务。
2.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注册地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在县(市、旗)设立的机构,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一个或几个区设立的机构,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实行统一法人的机构。截至2022年末,共有农商行1606家、农合行23家、农信社513家、省联社24家、市联社14家。监管要求“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截至2022年末,村镇银行共有1645家。监管要求村镇银行原则上应在注册地所在的县(市、旗、区)域内依法经营,不得开展域外信贷业务。
02
按照交易对手所在地判断当地与异地
我们将交易对手分为两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客户常住地、户籍地均不在填报机构注册地辖区内的视为“异地范畴”。
常住地需要结合常住人口判断标准、户籍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证地址、主要居住生活地、单位地址等资料综合判断。
常住人口是指常住某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我国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常住人口:
一是人户一致就是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一致。
二是人户分离也就是当前居住地和户口登记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
三是户口在本地且外出不满半年。
针对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其经营地、注册地均不在填报机构注册地辖区内的视为“异地范畴”。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中有一类特殊交易对手,就是同业业务和投资业务交易对手,我们需要判断交易对手机构注册地是否在填报机构注册地所在省外,同时还要确认这类交易对手在填报机构注册地所在省份是不是没有分支机构,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视为“异地”。
03
按照机构注册地判断当地与异地
客户所在地与机构注册地、经营地保持一致视为域内。当出现不一致时,需要按照地域判断属于异地的哪种情况。异地按照地域分为县域外地市内、地市外省内、省外三种情况。省外又分境内省外、境外两种情况。
按照飞地经济的原则,填报机构以法人填报,法人注册地 分支机构注册地均为当地。
案例1: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蚌埠市市辖区和五河县是什么关系呢?县域内?还是县域外地市内?
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蚌埠市市辖区淮上区设有4家分支机构。按照飞地经济的原则,填报机构以法人填报,法人注册地 分支机构注册地均为当地。故而站在五河农商行的角度,淮上区有开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注册地也属于当地范畴。
案例2: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安徽省桐城市。在舒城开设支行,舒城是六安市下辖县。按照飞地经济原则,站在桐城农商行的角度,舒城也属于当地范畴。
案例3: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江苏,在贵州遵仁怀市设有仁怀支行,仁怀对于江阴农商行而言属于当地范畴。
二、监管要求
01
中小机构异地业务的危害
首先,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存款,可以说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再也不用去网点叫号排长队,是极好的金融创新,本应加以保护和推广。但是自从河南村行事件暴雷后,储户对于异地存款越发谨慎,储户很难对这些银行有直观地了解,甚至可能连这些银行在哪里都不知道,更无法判断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风险,将会严重损害异地储户的合法权益。
其次,早前一些地方法人银行此前借助大平台品牌和流量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严重偏离了资金来源与当地用于到当地的经营定位,与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
最后,对地方法人银行来说,本地和异地经营的风险外溢程度与风险管理需求不同,会直接导致流动性匹配率、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核心负债比例等流动性指标无法充分地反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02
监管加强异地业务监管相关文件
2018年2月9日原银监会召开的2018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视频会提出的“贷款不出县”调整为“业务不跨县(区)”
2018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8〕71号)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在当地无分支机构的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019年1月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号)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2019年12月20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3号),文件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开展域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这些业务。除结算性同业存放业务、与主发起行及同一主发起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外,线下同业业务不出省。
2020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
2021年2月4日,人民银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存款管理工作。会议指出,持续强化存款管理,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服务当地的本源,不得以各种方式开办异地存款。存量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03
针对第三档银行:个人和公司债权风险权重变化
2023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银行,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第三档则是指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100亿元人民币且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0的商业银行。
第三档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由不低于10.5%调整到不低于8.5%;针对个人和公司债权风险权重,区分本地和异地、强调“属地管理”原则。针对本地和异地的债权采取差异化风险管理。异地个人按照100%的风险权重,异地公司按照150%风险权重。提高了对个人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针对小微企业异地大额债权对应的风险权重由75%上调至150%。异地社团贷款、异地银团贷款额度通常都比较高,如果一旦第三档机构发放的异地银团、社团贷款额度过高,测算这部分异地贷款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会超过按照现行标准测算得出金额的1倍,对资本充足率会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