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完了一本《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不长,也就7万5千字,小说的故事梗概其实很简单: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斯特里克兰,为了追寻心中的绘画理想,突然丢掉体面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弃还算阔绰的中产家庭生活,辗转多地,最后跑到一个原始风貌的塔希提岛进行深度创作,最后在穷困和恶疾中死去。
可是,读完之后,我对其中传达的价值观念,却有点迷茫。总觉得像吃了没煮熟的食物,胃里很不消化,也像是喉咙里卡了鱼骨头,咀嚼不下去。
我打开豆瓣评论区,想看看其他读者的理解。没成想,3万多条短评,不少是赞颂和艳羡,但少说也有一半是质疑和骂声。大略看完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难受的感觉。
豆瓣3万条评论 呈现两极化
因为从表面来看,这是一个毕生逐梦的励志故事。
比如,斯特里克兰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单就这份勇气,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比如,即便生活再难,他总是保持着一种艺术家的孤傲,从不为了生计而委屈求全,这种一如既往的执着和热情,就相当可贵。
比如,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身患麻风病,眼睛瞎了,窝在一间破屋,可依然用尽每一点力气去创作,这种毅力也少有人能比。
可是当我们细看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物时,却发现他身上有诸多令人不敢苟同、甚至厌恶的品性和作为。
比如,当他决定辞职时,他压根没有跟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任何商量和解释,留下一个便条就消失了,也没有给她们留下“一个便士”的生活资金保障。
比如,当他生病发烧快死的时候,热心的斯特罗夫把他带回家里悉心照料,可他却毫无感激之情和廉耻之心,竟然堂而皇之地抢走了斯特罗夫的妻子布兰琪。
还有,他对女人的嫌恶态度,他把布兰琪仅仅当做裸女模特和偶尔发泄性欲的工具,被他抛弃的布兰琪,喝下了草酸悲惨死去,而他没有一丁点痛悔的意思。
从最终成就来看,斯特里克兰无疑是成功的。他的作品卖上了千万高价,他也成为了举世闻名的画家。
有人说,艺术家哪怕拥有上千个缺点,但只要有特立独行的个性,那就是可取的。瑕不掩瑜,不能影响他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可是,我想说的是,单从结果推论貌似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斯特里克兰没有获得成功,人们又该如何定义这个人呢?会是评论区里说的“渣男”或者“混蛋”吗?
100年后的今天,再次审视这个已经成功的可怜追梦者,为什么大家依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和争议?读者如此两极分化的评价,值得深思。
毛姆代表作《月亮和六便士》
1、普罗大众的眼中,什么是普世的价值观念底线?首先,在现实中,如《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确少之又少。他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1848-1903),与梵高、塞尚并称为“后印象派三大巨匠”。
真实的高更,无论在那个时代或现在看来,确实属于极其少有的怪才。可即便荒诞不羁,也没有书中写的那么极端,不至于毫无人间烟火味。毕竟文学创作常常是需要加工加料、夸张演绎的。
所以,从普罗大众视角来看,书中斯特里克兰所展现出的这些令人不适的人格特征,毁灭了人们“三观”,严重违背了社会现行的道德准则。比如,对妻子的抛弃,对女人的偏见,对朋友的背叛,对情感的无视,对他人的不尊重等。
如果把他当做普通人来看,那百分之百,就是一个十足的“混蛋”。社会中存在一两个这样的人,无关紧要,还反倒有了一种”人以稀为贵“的观赏价值。
但倘若大量的人们为了追求所谓的“月亮”,带着这种“病态”的价值观,都对斯特里克兰式的“瑕疵”视而不见,那这个社会岂不是要崩溃和腐烂掉?人们又将如何自处呢?
因此,连作者毛姆也承认,“我总感觉,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不大对劲”。总不能要求大家,都集体再倒退回无需过多道德约束的原始社会吧?
追梦的权力人人都有,追梦的决心应该鼓励。人性的弱点和瑕疵,有时不可避免,这无可厚非,但至少不应该正面推崇和宣扬。
不是所有的既定道德都合理且应该被遵守,但人类基本同理心是应该保有的,普世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底线还是要守住。因为,这个社会,不只是一两个人的社会。
斯特里克兰的原型,保罗·高更自画像
2、每个人都扮演着一定的社会角色,能完全孤立无视吗?从旁观者角度看,斯特里克兰这种“不为花花世界所惑,并甘之如饴”的人生选择,世人虽然难以跟从,但还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尊重和赞赏的。
可是别忘了,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如果你身在故事之中,站在相关的角色立场,再看待某个人的所作所为时,可能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看到评论区有位妈妈的一句话,直击我的灵魂深处:
如果自己女儿的男朋友喜欢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甚至推崇《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我一定会果断阻止他们在一起!
对于父母来说,这般坚定决绝的想法完全是出于保护儿女的本能。试想一下,要是你的女儿摊上这么一个薄情寡义的人,是多么地可怕和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