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当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和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相关举措。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到,学校不得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那么教育部如何监督这一规定的落实?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朱东斌副司长表示,关于如何更好地落实这一规定,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此前教育部已经两次部署各地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整治幼儿园教拼音、识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记忆等小学化方式进行技能强化训练,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违规行为。
二是要坚持推进科学保教。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幼儿园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学习与发展。
三是持续开展社会宣传。连续多年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和知识。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图自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报记者 单艺伟/摄)
还有记者提问,之前《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不得公布学生成绩的内容引发了社会热议,如今在实践操作中,将如何把握成绩、名次等专业信息公布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表示,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引起热议,主要原因是部分网民存在一些误读,他们认为学校不能排名,不能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成绩。但是从现在拿到的《规定》可以看到,第10条规定中已经做了修改,修改的内容是这样的: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的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图自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报记者 单艺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