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如何办理新建商品房分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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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土地增值税缴纳凭证和涉税联系单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人:各部门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0.5工作日
审查标准:
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是否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办理结果:
受理岗位应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并制作《询问记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网办的至便民服务处申请。便民服务处上传《询问记录》并加盖电子印章。符合申请条件的,便民服务处代为提交申请,并出具《不动产登记申请告知书》。符合受理条件的,短信通知受理结果,申请人可依短信到市局官网下载《受理凭证》,也可到便民服务处领取。
二、审查
步骤: 审查
办理人:各部门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办理结果:
审查岗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步骤: 决定
办理人:各部门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0.5工作日
办理结果: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窗口取件或EMS邮政速递送达。全程网办的,推送办理结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市局官网下载《不予登记告知书》。申请人可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打印或由便民服务处代领纸质权属证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的开放时间以各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1、6、17-26窗口;1楼B厅1号窗口为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窗口,6号窗口为台胞台企服务专窗。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①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②证书工本费:第二本起10元/本。
允许减免依据: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按80元/件收取。
3、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5、对企业取得非住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免予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减免依据: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厦财综【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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