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思巴文以音素为表音单位,字母分元音和辅音。元音a不专设字母,以零形式表示。
按忽必烈的规定,八思巴文是用来"拼写一切语言"的,它的书写对象包括蒙、汉、藏、梵、维吾尔等多种语言。拼写各种语言时,有两种拼写原则:一是按口语语音拼写,如拼写蒙古语和汉语;一是按所拼写语言的书面形式转写,如拼写藏语和梵语。
因为每种语言文字体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彼此差别非常大,因此同一种字母很难确切地表示每一种语言,八思巴文也没有完美做到这一点。同时,八思巴文这种书写单位不适合于蒙古语的特点。由于书写单位是音节,又不使用标点符号,所以阅读时词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只能靠上下文判断。八思巴文拼写汉语时不标声调。因此,如果原文没有汉字对照,或没有上下文,就难以确定书写单位所代表的汉字。
限于八思巴文的局限性,元朝时期,只有皇帝下达的诏书、经文等官方用书采用这种文字,在蒙古人集中的岭北行省、伊尔汗国、金帐汗国等地区并未真正使用。
元朝灭亡后,蒙古退回草原,八思巴字也失去了实际使用价值,只是在印玺和碑文中继续使用。
十六、十七世纪,蒙古人改革了一直使用的回纥式蒙古文,形成近代蒙古文,即今天通行的传统蒙文(胡都木蒙文)的直接前身。
回纥式蒙古文在发展过程中又分化为两支,一支是通行于蒙古族大部分地区的现行蒙古文,一支是只在卫拉特方言区(包括和硕特、准噶尔、杜尔伯特、土尔扈特等部,也就是瓦剌)使用的托忒文。
托忒文是17世纪和硕特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创制,用于卫拉特部族中。“托忒”todo意为“明了”。这种文字区别了胡都木蒙文中不能分别的o和u,ö和ü,t和d等音,规范化、口语化了一些写法。但由于这些改革多是以卫拉特方言为基础的,导致文字无法推广到其他方言地区。于是托忒文成为卫拉特方言文字,并沿用至今。今天的新疆卡尔梅克蒙古人(土尔扈特部东归的蒙古人)仍然有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