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和企业负责人致电“12345”热线咨询,失业金申领需要哪些材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如何办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就业创业证是否有补贴?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问:请问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经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实,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需要经营者的照片,您可根据以下申报材料进行申请操作: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产权材料、租赁合同)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觉得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一体机或支付宝APP上认证注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申请操作。
问:失业金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您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系统会对用人单位为您办理社保停保时录入的失业(停保)原因进行比对,原因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申领。如您对失业(停保)有异议,可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向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咨询电话:87706585、87706579。
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就业创业证是否有补贴?
答:如果属于成都市户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目前从事灵活就业,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有成都市户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服务窗口办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长乐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