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房屋的价值一直很高,因此在房产证加名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房产证加名是指在房产证上加上不动产的共有人或者单独所有人的名字,那么房产证加名的情况都有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房产证加名的情况:
(1)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2)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
(3)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总之,房产证加名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方式,可以让不动产更好地拥有和使用,实现所有人的合理收益和利益。但是,在进行房产证加名操作时,需要仔细斟酌利弊,周密规划和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风险和纠纷。同时,官方程序和规定必须要遵守,以保证操作的合法性。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出现纠纷,可以直接寻找专业律师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