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丰台一社区的居民在“天天3·15放心消费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活动的宣传横幅上签名。 李文明摄
2011年3月15日,以往仅能受理投诉和举报的市工商局12315热线全面升级,新增了信息发布、公众调查、政策查询等服务功能,成为全国12315中功能最全面、技术最先进的综合信息平台;
2013年“3·15”前夕,本市工商首个官方微信平台成立,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以多种模式获得消费预警,并可通过平台与工商人员进行相关咨询和互动;(2013年3月15日《北京日报》10版,《工商首个消费微信平台投入使用》)
同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次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改;(2013年10月26日《北京日报》2版,《新消保法: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2019年,全国12315平台亮相并正式上线,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知识产权12330、价监12358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统一整合,为投诉举报提供统一、全天候的服务,这标志着“互联网 监管”取得了新的突破,更好地畅通了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2019年9月2日《北京日报》9版,《全国12315平台上线畅通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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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前进,载体在变化。但无论怎么变,作为消费者权益日的“3·15”不会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心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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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李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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