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向【天眼问政】栏目咨询:请问13天的婚假、每年10天的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就网民提出的疑问,本栏目记者整理了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2021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提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那这些假期的计算,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呢?
本栏目记者又咨询了相关职能部门,得到解答:法律法规条文中表示时间的“日”,如果没有特殊指明的,是指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天眼问政”栏目整理
编辑 赵飞羽 胡岚
二审 韦一茜 胡锐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