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一条原则性的东西:互相称呼必须带着尊重,提到自己时一定要谦卑的,称呼别人则一定要有礼貌。
在大宋朝哪里的尊卑观念最为严谨,称呼也最为讲究呢?当然是朝廷了。
在非正式场合宋朝人可以称皇帝为"官家",如果是正式场合,比如殿前,自然要尊称皇帝为"陛下"了。皇帝也不需要谦虚,"朕"从秦以来便成为了皇帝的专用称呼,垄断它可以凸显皇帝万人之上、一人独大的地位,这也是精神控制的一种嘛。
在许多以宋代为背景的影视剧中,皇帝在朝堂上一般会将左右的大臣称为"爱卿",实际上这样是错误的。
在宋朝,"爱卿"在许多场合是指妓女的,皇帝自然不会用这种词来称呼自己的部下。而无论是对于文武百官还是皇子皇孙在皇帝面前一律要自称为"臣",像后妃这类贵族女性则可自称为"妾"或"臣妾"。
上面我提到过"太监"这一词,宋代的太监可不是我们经常认为的那个意思,此太监非彼太监,宋代可没人叫宦官太监的,而太监的意思嘛,指的是国子监、军器监和司天监这一类的机构长官,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普通人之间的称呼方式虽不严格,但也分明,也更多样。无论您是高官还是平民都可自称为"我"或"吾"。甚至是皇帝也会在私下里使用这样的自称,毕竟他不只是皇帝。
如果您走在宋代的街道上,那您可能就会听到市井小民谦卑地自称为"小可"、"小底"或"在下"。像"老身"、"奴"、"奴家"等等这些在今天我们也是烂熟于耳,您不足为怪,那我就提一些您可能不知道的吧。
大家都知道,"老朽"、"小老儿"是老年男子的自称,但其实宋代的老年男性还可以自称为"劣丈","老儿"则是子女在向别人介绍或提到自己父亲时对父亲的代称。
"丈"是尊称,与"君"和"公"相像,都可以在前面加上姓氏,称为"某丈"、"某君"。"丈"的特殊之处在于可以在它之前姓氏之后加上排行,如范仲淹在家排行老六,人们就叫他"范六丈"。不仅是姓氏,别号之后"丈"字之前也可加上排行表示尊称,如苏轼号东坡居士排行老二,可被人称为"东坡二丈"。
称呼自己的家人与别人的家人还是不太一样的。称呼自己老婆是贱内,别人老婆就是尊阃(阃『kǔn』,闺门)。自家儿子是犬子,人家的就是令郎,提起父母要硬气,这就不需要太谦虚了,家父、家严是父亲,母亲则是家慈,问人家父亲那就是尊府、令尊,问人家母亲那就是令慈、令堂。
官场上更要注意称呼了,大家一般是互称官职的,施耐庵将《水浒传》的故事背景设置为宋朝,在书中,花和尚鲁智深不是曾在渭州做过军官嘛,众人遂称他为鲁提督。而林冲林教头、武松武都头也都是提他们的官职的。
刚刚不是说过"娘子"吗?现在终于该提提"相公"了。"相公"这个词也不是能随便用的。从狭义上来说,相公专指丞相的尊称,广义上它指的是一般高官的尊称,后者用途更为广泛。南宋名将岳飞从较低级的武将升任为宣抚使后,就被人称为"宣抚相公",又简称"宣抚相",到后来,他的官职升至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也就被称为了"岳枢相"。
在我们听到的评书中经常将岳飞称为"岳元帅",这实际上是错误的叫法,倒是下令*害岳飞的宋高宗赵构还顶着一个"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名号,岳飞则从来都没有做过是什么元帅。
夫妻之间不称娘子相公,那称什么呢?
他们有个浪漫的叫法——"良人"。叫"良人"不分男女,夫妻皆可称,互称"良人"不仅体现夫妻的关系,还反映了宋代男女相对平等的地位。这样称呼虽有益处,但不加区别也会给夫妻间带来不便。白娘子虽然叫错了"相公",但"官人"倒是没有叫错。在平民老百姓中,称呼自己丈夫"官人"是较为普遍的。在现代民间仍保留了对新婚男性戏称"新郎官"的习惯。
名号的避讳也是大问题。在古代,人们不能直接称呼或书写帝王及长辈、圣贤的名字,需要采取某些方法来躲开这些不敬之处,这就叫避讳,指的是回避和忌讳。
宋朝可是避讳制度十分严苛的时代,宋将避讳的范围和对象不断扩大,关于历代皇帝的名、字甚至生肖都是避讳,宋徽宗时将关于皇帝的相关称号都禁用了,无论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都不准使用"皇"、"圣"、"天"、"龙"、"王"和"上"等作为自己的名字。像写出《爱莲说》的周敦颐,他的原名周敦实与宋英宗赵曙(原名赵宗实)相重合,在英宗即位的第二年,年近五十的他无奈地将名字改为了周敦颐。
避讳别说是人名了,连地名都不放过。
举个例子,湖南省郴州下面有一个县叫宜章县,它于公元671年立县,古称为义章县。猜猜这是撞上了哪位皇帝,没错,就是咱大宋的第二位皇帝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于公元976年登基,义章县就在这一年正式改为了宜章县。
避讳的范围除了刚刚提到的人的姓名和地名外,还包括官称、官阶及书籍。
避讳的一般方法就是上面提到的改字法,而在南宋谢深甫监修的《庆元条法事类》中曾碰到过宋始祖玄朗的"玄"、"朗"二字,那怎么办呢?总不能置之不理吧?那不能啊。书中直接将"玄"改为了"元",而遇到"朗"的时候就将它的"月"拿去两横,前者还是改字法,后者就变为了缺字法。
在《贡举条式》中的《淳熙重修文书式》一篇规定,为避忌讳,敏感词可去掉一点书写,这也就是缺字法。除此之外,避讳方法还有改音法、空字法等,黄纸覆盖法是宋的创造。
除上述的国讳外,还有一种避讳叫做家讳,也称私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