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一晴(西京学院)
近日,一份“退赛声明”在网上广泛传播。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在该校举办的辩论赛中,面对“发‘灾难财’应当/不应当受到政府禁止”的辩题,因抽到“不应当”的持方而选择公开退赛,引发热议。
光明学院方辩手在退赛声明中说道:“作为辩手,捍卫我们的持方是辩论赋予我们的义务和使命。我们深知一旦站上辩论场,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坚守我们的持方。但是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更没有办法眼见同胞的苦难还能把‘不应该禁止灾难财’这八个字说出口。”他们认为,“人的价值和尊严,是我们誓死捍卫的持方。”
笔者对此表示理解和尊重,但如果从另一角度来看的话,退赛与否,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辩论的意义远不止输赢。辩论的核心在于通过辩论的过程,让其中蕴含的真理与核心“浮出水面”,予人启发。即使是反方的观点,也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文中提到的“80元一斤的白菜”“几百块的蔬菜盲盒”“天价跑腿费”等社会问题确实存在,通过事实列举、合理分析、深层剖析,是否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民生,是否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负面问题存在的根源,是否能让更多的人开拓思想、更全面地了解到现实矛盾与冲突,从而起到推动问题、矛盾解决的作用?
与演讲中的“感性”因素相反,辩论更加考验着我们的“理性”。它虽然有正、反不同立场,但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冷静,减少思维中的偏激与刻薄,培养我们正确、全面看待问题的能力,让我们能够更加全面的归纳问题、明析原因并予以更佳的解决措施。面对现实问题,如果仅仅因为“人的价值尊严”,“发国难财该/不该受到政府禁止”这个现实问题以及其衍生出的许多社会问题难以搬到台面上接受认识与辩论,那么它将会像癌症一样——不知何时就会复发,令人难安。
事物的存在不是非黑即白的,辩论的基础基于事物存在的多面性。一个辩题的出现,往往代表社会上对于同一问题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大众希望通过辩论来深刻剖析不同观点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合理性。通过辩论我们可以认识到,任何一种立场、观点的存在,都是基于其背后不同的价值观与需求。辩论过程中所表达出的思想和观点,辩手呈现出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分析和价值观,往往会影响到观众的思想。所谓不辨不明,通过正、反双方列举出的事实、观点,观众可以在更加清晰明了的认识事实的基础上,作出更加清晰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往往会更加理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辩论的意义不止输赢,退赛并非最佳选择。我们认同、肯定退赛这一选择下的态度与正面性,同时我们也应清晰地认识到辩论的实质与意义,并通过它带动大众理性思维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