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共享单车,省下几块钱骑行费,但一经发现可能赔偿几百上千,已有人赔偿近3000元。3月18日,哈啰出行公布的案例显示,在南沙区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近来已有超50名私占、破坏共享单车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半个月前,共享单车重返广州市南沙区,受到南沙街坊的热烈欢迎。然而一部分用户为一己之利,私占、破坏共享单车的情况也出现了。针对这种现象,政府部门、运营企业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哈啰出行公布的最新数据透露,共享单车重返南沙后,南沙至少已有超50人因私占、破坏共享单车受到惩罚。
日前,3个小伙合力破坏哈啰单车4辆,被运维小哥发现后,赔偿车锁、车筐等损失共计2950元。事发后三人表示后悔,但已无可挽回,只能赔付巨款。给共享单车加私锁自己一天能省几元,但一旦事情曝光,私占一天得赔企业几十元运营损失费;如果私占10天,要赔偿几百元;如果私占100天,就要赔偿几千元。
另经评估公司认定,一辆共享单车价值超2000元,零部件造价也不菲。单说如果加私锁之外,还锯了锁,一下就得多赔几百元。
更需留意的是,南沙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私占、破坏共享单车,可能被行政拘留。共享单车刚回南沙时,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就发布《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倡议书》,并指出要“不恶意损坏、不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后来南沙公安还与南沙区文明办、区交通局等举办“共享单车 共享文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哈啰出行方面表示,市民可通过哈啰出行App或小程序进入哈啰单车页面,选择“发现违规”方式进行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卢梦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高鹤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