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融资合同存疑,但是融资公司利率低、放款快的噱头,成为了刘刚心里挥之不去的诱惑。迫于资金的压力,这份合同刘刚还是签了,并支付了350万元的服务费。
民警告诉记者,其实这家融资公司并不具备资金实力,但为了骗钱,为了证明自己实力,先帮刘刚融资1000万元,刘刚为此付了350万元的服务费。其实这1000万元仅仅是一笔专门用来骗钱的道具资金,是犯罪分子通过短期高利贷拆借而来。
警方针对这份合同进行了研究,发现合同里还设计了诸多套路,这些套路任何一条都会导致贷款业务在银行办理失败。刘刚自然没有办成贷款,但为了尽快融到钱,刘刚只好告诉融资公司谎称自己跟银行已经谈妥了。这意味着融资公司就要履行合同,将高额利息拆借而来的1000万元贷款给刘刚。
融资公司采用“藏毒”这种手段的目的,就是堂而皇之地非法占有融资服务费。刘刚与融资公司签订的融资服务合同中,明确写道“与甲方或甲方重要*有牵连的重大危及、违法或索赔事件。”就视同违约,如果刘刚因为运毒被捕,那么他之前所交的服务费就成了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