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学派在汉代以来的命运,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的地位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1 06:29:01

随着春秋晚期的结束,战国初期的到来,法家的继承者们在借鉴前人思想的情况下,又提出了许多新思想。

首先登上历史舞台的,是魏国国相李悝。

李悝认为“法”应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并在总结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魏国实际,制定了《法经》。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典,被称为“律定之祖”。

不仅如此,李悝还提出,赏罚分明,废除世袭为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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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魏文侯问李悝:

“我赏罚得当,为什么老百姓还不归附于我?”

李悝回答:

“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李悝在《法经》中的主张,在继任者商鞅手中得到了发扬光大。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不久,便向天下发出《求贤令》,招揽四方贤能,以图恢复秦穆公时候的霸业。

三十多岁的商鞅得到这个消息后,兴奋异常,怀揣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

经过三次试探,商鞅与秦孝公达成合作共识。

从此,秦国的变法图强之路正式启程。

在变法前,商鞅曾和杜挚有过一场激烈的辩论。

杜挚说:

“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
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
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

商鞅坚决反对:

“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能王天下,而夏殷不更换旧礼制却灭亡。
因此,治理国家没有定法,只要与国家有利就行!”

他还进一步打破世袭制,提出“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并将严刑酷法放到国家治理的首位。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

他认为,刑法能产生实力,实力能产生强大,强大能产生威力,威力能产生恩惠。

他直接否定礼教的作用,说:

“礼乐,淫佚之徵也;
慈仁,过之母也。”

在商鞅的严刑酷法下,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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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正如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法家的那样,商鞅的做法过于“严而少恩”。

因此,在他失势时,竟无一人敢帮他,只得感叹“嗟呼,为法之弊一至此哉!”

与商鞅同时期的慎道,因其中吸收了众多道家思想,较商鞅而言,他的主张明显温和多了,他更看重权势。

他打过一个比喻:

就算西施、毛嫱这样的美人,如果穿得不好看,大家都不会多看一眼;

如果穿得漂亮,大家都会驻足观看;

像尧这样的贤人,在没有权势的时候,都不能够指使他的邻居。

但是一旦南面称王,就能做到令行禁止。

因此,对国君而言,定君臣名分,“握法重势”才是最重要的。

慎子的主张,即使在当今社会,也很有启发性:

很多时候,别人尊敬你,奉承你,你头脑清醒地想一想,是自己真的厉害呢?

还是别人看在你所处平台的份上,给你说的违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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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战国末期,法家思想变得日趋成熟,这时候,法家出了一个集大成者。

这个人,就是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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