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曹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山东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山东省首届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近10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学术征文、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学术成果评选一、二、三等奖;在《法学论坛》《法律适用》等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最高人民法院等课题10余项;兼任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
经验分享: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相辅相成
1.理论源自实践,法学研究成长于司法实践的土壤。法学研究强调问题意识,以实现有价值的知识生产。司法实践供应大量真实的、天然的疑难案件,这些案件对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带来极大考验,在思考、讨论案件裁判的过程中,疑难案件中所蕴含的法律难题便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难题经过汇总、提炼,可成为今后论文选题或课题研究的种子;疑难案件解决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与方法,则可以为论文创作、课题研究提供丰富的营养。
2.实践依赖理论,司法审判离不开法学理论的指引。一个法官,仅依靠在读书时学到的理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进行不断地学习,更新、丰富自己的法学知识,提升法学理论素养,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应对千变万化的各种疑难案件。法学研究过程中所研习到的法教义学知识,特别是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推理方法、法律修辞方法等看似玄奥的法学理论,实际上却有着非同一般的价值,可以为疑难案件的正确裁判提供清晰的思路,为裁判文书的优质写作提供有效的工具,助力实现审判质效同步提升。
因此,我对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之间的协调理念是:勿将两者视为对立关系,而应将其视之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使之达成统一,相互助力、彼此成就。
个人简介:刘庆伟,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参与2项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5项省级重点调研课题,在《河北法学》《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论文、案例分析50余篇。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优秀奖1次。
经验分享: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应做到“六有”
自2007年参加工作,如果说自己工作的成长有两条线的话,明线是本职工作,暗线就是学术研讨。审判执行工作与撰写论文、参加学术研讨实现了双促进、双提升。十余年来,从“重在参与”到多次在全国法院获奖,有一些内心的沉淀和思考,感觉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至少应做到“六有”。
1.有兴趣爱好。兴趣是成功的动力。“赶鸭子上架”写不好学术论文。当然,兴趣可以慢慢培养。从开始的完成任务,后来逐渐变成了一种四五月份的期待,除了追求获奖,更是想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认可。
2.有问题意识。世界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司法实务中的问题,深入挖掘就是一个很好的选题。我的选题全部源于案件审理与司法改革工作。
3.有创新思维。“文似看山不喜平。”写学术论文且忌人云亦云,选题多多少少要有自己的东西,否则就是重复劳动、浪费生命,没有任何价值。
4.有求实精神。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动笔之前要通读相关理论成果,还要系统梳理相关案件,有些时候还需要与承办法官、公诉人进行沟通。
5.有吃苦品格。梅花香自苦寒来。撰写学术论文应是形成初稿后反反复复修改十几遍,断断续续历时数月,花费的时间精力不亚于审理10个以上刑事案件。
6.有实践价值。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撰写学术论文最好着眼于解决法院工作实际问题。论文和案例分析还立足实践,更要指导实践,要实现成果转化。
个人简介:荣明潇,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办四级高级法官,山东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曾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多次和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和中国法学家论坛二、三等奖。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发表论文近30篇。
经验分享:审判实务是立身之本,理论调研是成才之路
对于一名优秀的法官而言,审判实务是立身之本,理论调研则是成才之路。结合多年来撰写论文和案例的经历,谈几点感悟:
1.提升调研站位。理论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业务。法官首先牢固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调研价值,切实提升调研工作站位。
2.打牢业务基础。调研的基础在于审判实务。干警首先要懂业务、精审判,不能脱离审判业务而去空搞调研,不能把调研搞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树立研究思维。审判工作中,要注重从案件审理中多思考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多总结审判方法和裁判思路,在此基础上提炼裁判规则和要旨,并从理论上进行论证和阐释;综合工作中,要注重从中发现体制机制性问题,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寻找破题解题思路。
4.勤于练笔写作。研究必须成文,成文才是研究。调研最终应体现于文字,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应多写多练,通过不断练笔来提升调研水平。
5.注重坚持积累。论文获奖、案例入选,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更主要的在于长期的积累。论文和案例的撰写是一个相对枯燥的过程,但又是快乐的。理论调研要想出成绩,要实现获奖、入选甚至发表,就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
个人简介:周蓉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目前借调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博士研究生在读。在《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文章近百篇,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课题多项,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写作特长突出,系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山东法制报社特邀记者。
经验分享:在论文写作中找到知行合一之道
与学术讨论会结缘三年有余,从第一次参加比赛时的奋力拼搏,到后两年的精益求精,这段与论文相知相伴的“苦旅”,伴随着数百篇打印出来堆积如山的论文、几十本阅读参考书籍,在数个灯火通明的通宵写稿之夜中,静静汇聚成思绪的涓涓之流,滋养着我的理论与实务进阶之路。
理论与实务本是同根生,论文,特别是法院学术论文的写作,就是立足对实务中问题的剖析,聚焦问题,展开理论研究,找到学理支撑,以现有理论为基础,从经验中发掘理论创新,进而升华理论,发现其中蕴含的智慧,找到解决问题之道——并非对策式工作建议,而是理论创新与实务的结合点。这时,文章就具有了司法学术价值。至于调查研究方法、论文写作技巧,都需要在大量实战中不断磨砺,相信每个作者在这个过程都会经历一番“破茧成蝶”的蜕变,通过千锤百炼,成就更成熟温润的君子之学,在理论与实务相生相长中感受到知行合一的身心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