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防水等级的使用年限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的 “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 25 年”。不见了踪影,哪里去了呢?2.0.2的规定也由原来的6条变成了5条,看来防水不愿意与头疼的外墙外保温一起共事乎(依据JGJ 144-20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外保温使用年限即为25年)?
征求意见稿中的外墙规定,新规消失不见了
四、通用规范正式版本规定
金属屋面选用高分子防水卷材三兄弟,PVC、EPDM、TPO等外露型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一级防水厚度不应小于1.8mm,二级防水厚度不应小于1.5mm。其要求与原有单层屋面防水规程相比,厚度增加,要求严格。
原单层屋面防水规程规定,高分子防水卷材类,一级防水 厚度1.5mm,二级防水 厚度1.8mm。
五、 刚柔相济的争夺总算调和了
规范4.2.1条之争,其激烈程度已经让全行业的吃瓜人士看的心惊胆战的。这场刚柔相争,最后得到了让步和调和。
征求意见稿认为:防水砂浆及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不得单独作为一道防水层使用。这句话引起来很大的“友邦惊诧”。
会做防水的和不做防水的,都沉默了。
然后部分热爱防水的人士就在沉默中爆发了。抚卷观看正式版本的4.2.1条,已经连夜删除了“防水砂浆及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不得单独作为一道防水层使用”这句话。砂浆老兄渗透结晶老兄都松了一口气了。
怎么说呢,想起来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的原则:“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姑且说不忘“刚柔相济”的初心吧。
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的4.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