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了解辩证法,总是感觉辩证法高深莫测,本文就通过简单论述讲解一下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则及其关系以及如何使用辩证法分析客观问题。
辩证法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基础,是一个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系,包含有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以及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大规律互相配合,描述了事物发展的原因、变化过程和发展结果。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法则)回答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原因是什么,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内部的矛盾运动。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事物的关系分为两个矛盾的极端:肯定与否定,比如斗争与团结、阴和阳、上和下、多和少、攻守,进退,胜败等等,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导致了事物的运动发展。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的方法论是:(1)任何事物发展都是矛盾的进行中,人与人的关系既有斗争又有团结,事物的发展有顺利的一面和不顺利的一面,想要事物发展合乎自己利益,需要两个方面都要考虑,敌我双方,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顺利的一面和不顺利的一面,优势的方面和劣势的方面,只有全部分析然后决策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2)人性中既有强硬的一面,又有软弱的一面,既有革命性,又有妥协性,因此管理中需要胡萝卜加大棒,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处理相关关系时,在对立中有统一、在统一中有对立,该对立就对立,该统一就统一,处理好相关关系。
(3)事业的成功与失败,皆决定于内部原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最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突破的。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明白成败都是内因起绝大作用,不可将失败原因归结于外边环境因素,一个人的自我成长往往是从自我反思自己内因。
质量互变定律回答了事物发展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质变和量变的两种形式。量的变化是渐进的,质的变化是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飞跃,发生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其实也是发展的实质。我们课本中学到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道德经》中阐述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均是这个道理。
质量互变定律告诉我们的方法论是:(1)一口气吃不成一个胖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不可轻视发展过程中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不是突然发生的,他是以量变为基础,离开了量变的质变是不可能的。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做好日常的点点滴滴,做好量的积累和准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积少成多,不可考前临时抱佛脚,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行为是不符合质量互变定律的,我们一定要谨记于心!(2)用好适度思维,做人做事都要把握一个尺度,讲究一个火候,人与人之间需要有一定的边界感,事情也要讲究一个适度,任务太多干不完开始凑合把人压垮,任务太少无所事事,无事生非,不利于团结也不利于调动积极性。
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途和命运,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包含了两个对立又统一的方面:肯定与否定,维持自身方面的是肯定,使自己朝着相反方向变化的是否定。事物发展是肯定、否定对立面的统一后的循环提升。
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的方法论为:(1)要求我们用辩证的否定观分析事物:在否定的同时有肯定,在肯定的同时又有否定,对人不可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否定,功过好坏需要分清,即哲学上的扬弃,批判的继承;(2)事物发展是肯定、否定对立面的统一后的循环提升,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很多事物并非一次就可以解决,需要循环起来,一个PDCA循环后进行重新评价,找到问题、制定对策然后执行,重新进行PDCA的循环,一次一次的循环提升。学习更是如此,不是学明白再去做,也不是做完再学,是一边又一边,是学习后实践起来,再学习,再实践,一轮一轮的循环,然后才能由点到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认识的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