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场是片尾放出来的审讯录像,这也是电影的第三部分,误判和真凶。
从审讯的录像中得知,其实这位大哥才是灭门案的真正凶手,也没有被辛小丰三人*死。
辛小丰与女孩鱼水之欢时,女孩心脏病发作死亡,属于误*,其他四人都是那位大哥所*,辛小丰、阿道、老陈三人都没有动手,但也算是帮凶,犯了知情不报罪。
他们三人之所以选择潜逃,一是因为女孩的死,二是因为他们以为把大哥推下水库后淹死了。
当时上映时,很多人误以为这就是真实的审讯录像,并没有把他联系到电影当中,细想后才发现,原来辛小丰三人是替他而死。
最后,还是得提一下邓超的演技。
在执行死刑时的这段表演,邓超融合了表现派和体验派演技的精髓。
只见他抽搐不安,嘴角泛白,眼神渐渐失去神色,浑身由抖动到平静,整场戏一气呵成,以死来解脱,告别糟糕的人生。
他让自己成了角色,想人物所想,思人物所思,努力去进入人物,然后表现出人物的情感,并借助外在的形式凸显人物性格。
由此可见,不演喜剧的邓超是个好演员。
这样的转变,对于同属六大中生代的邓超的来说,是有利的。
不在烂片中消耗人气和好感度,专注于作品本身,才不至于掉队,毕竟惦记他位置的上位者可不止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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