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规范最新版,砌体施工规范最新版本对比

首页 > 机械设备 > 作者:YD1662023-11-08 03:10:28

[5.2.5-4]

式中:δ1——刚性垫块的影响系数,可按表5. 2.5采用。

表5.2.5 系数δ1值表

σ0/f

0

0.2

0.4

0.6

0.8

δ1

5.4

5.7

6.0

6.9

7.8

注:表中其间的数值可采用插入法求得。

5.2.6 梁下设有长度大于πh0 的垫梁时,垫梁上梁端有效支承长度a0可按公式(5. 2. 5—4)计算。垫梁下的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0 +Nl≤2.4δ2fbbh0 [5.2.6-1]
N0=πbbh0σ0/2 (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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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

式中:N0——垫梁上部轴向力设计值(N);
bb—— 垫梁在墙厚方向的宽度(mm);
δ2——垫梁底面压应力分布系数,当荷载沿墙厚方向均匀分布时可取1.0,不均匀分布时可取0.8;
h0——垫梁折算高度(mm);
Ec、Ic ——分别为垫梁的混凝土弹性模量和截面惯性矩;
E——砌体的弹性模量;
h——墙厚(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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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6 垫梁局部受压

5.3 轴心受拉构件

5.3.1 轴心受拉构件的承载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t≤ftA [5.3.1]
式中:Nt——轴心拉力设计值;
ft——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采用。

5.4 受弯构件

5.4.1 受弯构件的承载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M≤ftmW [5.4.1]

式中:M——弯矩设计值;
ftm——砌体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采用;
W——截面抵抗矩。

5.4.2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fvbz [5.4.2-1]
z=I/S (5.4.2-2)

式中:V——剪力设计值;
fv——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采用;
b——截面宽度;
z——内力臂,当截面为矩形时取z等于2h/3(h为截面高度);
I——截面惯性矩;
S——截面面积矩。

5.5 受剪构件

5.5.1 沿通缝或沿阶梯形截面破坏时受剪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fv+αμσ0)A [5.5.1-1]

当γG=1.2时, μ=0.26—0.082σ0/f (5.5.1—2)
当γG=1.35时 μ=0.23—0.065σ0/f (5.5.1—3)
式中:V——剪力设计值;
A——水平截面面积;
fv——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对灌孔的混凝土砌块砌体取fvg;
α——修正系数;当γG=1.2时,砖(含多孔砖)砌体取0.60,混凝土砌块砌体取0.64;当γG=1.35时,砖(含多孔砖)砌体取0.64,混凝土砌块砌体取0.66;
μ—— 剪压复合受力影响系数;
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σ0——永久荷载设计值产生的水平截面平均压应力,其值不应大于0.8f。

6 构造要求

6.1 墙、柱的高厚比验算

6.1.1 墙、柱的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

β=H0/h≤μ1μ2 [β] [6.1.1]

式中:H0——墙、柱的计算高度;
h——墙厚或矩形柱与H0相对应的边长;
μ1——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β]——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6.1.1采用。
注:1 墙、柱的计算高度应按本规范第5.1.3条采用;
2 当与墙连接的相邻两墙间的距离s≤μ1μ2[β]h时,墙的高度可不受本条限制;
3 变截面柱的高厚比可按上、下截面分别验算,其计算高度可按第5.1.4条的规定采用。验算上柱的高厚比时,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可按表6.1.1的数值乘以1.3后采用。

表6.1.1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β]值

砌体类别

砂浆强度等级

无筋砌体

M2.5

22

15

M5.0或Mb5.0、Ms5.0

24

16

≥M7.5或Mb7.5、Ms7.5

26

17

配筋砌块砌体

30

21

注:1 毛石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中数值降低20%;
2 带有混凝土或砂浆面层的组合砖砌体构件的允许高厚比,可按表中数值提高20%,但不得大于28;
3 验算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构件高厚比时,允许高厚比对墙取14,对柱取11。

6.1.2 带壁柱墙和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验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按公式(6.1.1)验算带壁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应改用带壁柱墙截面的折算厚度hT,在确定截面回转半径时,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按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采用;当确定带壁柱墙的计算高度H0时,s应取与之相交相邻墙之间的距离。
2 当构造柱截面宽度不小于墙厚时,可按公式(6.1.1)验算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取墙厚;当确定带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H0时,s应取相邻横墙间的距离;墙的允许高厚比[β]可乘以修正系数μc,μc可按下式计算:

μc=1+γ(bc/l) [6.1.2]

式中:γ——系数。对细料石砌体,γ=0;对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粗料石、毛料石及毛石砌体,γ=1.0;其他砌体,γ=1.5;
bc——构造柱沿墙长方向的宽度;
l——构造柱的间距。
当bc/l>0.25时取bc/l=0.25,当bc/l< 0.05时取bc/l=0
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段。
3 按公式(6.1.1)验算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高厚比时,s应取相邻壁柱间或相邻构造柱间的距离。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壁柱墙或带构造柱墙,当b/s≥1/30时,圈梁可视作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当不满足上述条件且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时,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圈梁高度,此时,圈梁仍可视为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

6.1.3 厚度不大于240mm的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μ1,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墙厚为240mm时,μ1取1.2;墙厚为90mm时,μ1取1.5;当墙厚小于240mm且大于90mm时,μ1按插入法取值。
2 上端为自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除按上述规定提高外,尚可提高30%。
3 对厚度小于90mm的墙。当双面采用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包括抹面层的墙厚不小于90mm时,可按墙厚等于90mm验算高厚比。

6.1.4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μ2=1—0.4(bs/s) [6.1.4]

式中:bs——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总宽度;
s——相邻横墙或壁柱之间的距离。
2 当按公式(6.1.4)计算的μ2的值小于0.7时,μ2取0.7;当洞口高度等于或小于墙高的1/5时,μ2取1.0。
3 当洞口高度大于或等于墙高的4/5时,可按独立墙段验算高厚比。

6.2 一般构造要求

6.2.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圈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板端伸出的钢筋应与圈梁可靠连接,且同时浇筑;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连接:
1 板支承于内墙时,板端钢筋伸出长度不应小于70mm,且与支座处沿墙配置的纵筋绑扎,用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2 板支承于外墙时,板端钢筋伸出长度不应小于100mm,且与支座处沿墙配置的纵筋绑扎,并用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与现浇板对接时,预制板端钢筋应伸入现浇板中进行连接后,再浇筑现浇板。

6.2.2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沿竖向每隔400mm~500mm设拉结钢筋,其数量为每120mm墙厚不少于1根直径6mm的钢筋;或采用焊接钢筋网片,埋入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处算起,对实心砖墙每边不小于500mm,对多孔砖墙和砌块墙不小于700mm。

6.2.3 填充墙、隔墙应分别采取措施与周边主体结构构件可靠连接,连接构造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传力、变形、耐久和防护要求。

6.2.4 在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2 不宜在墙体中穿行暗线或预留、开凿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注:对受力较小或未灌孔的砌块砌体,允许在墙体的竖向孔洞中设置管线。

6.2.5 承重的独立砖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370mm。毛石墙的厚度不宜小于350mm,毛料石柱较小边长不宜小于400mm。
注:当有振动荷载时,墙、柱不宜采用毛石砌体。

6.2.6 支承在墙、柱上的吊车梁、屋架及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的预制梁的端部,应采用锚固件与墙、柱上的垫块锚固:
1 对砖砌体为9m;
2 对砌块和料石砌体为7.2m。

6.2.7 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下列数值的梁,应在支承处砌体上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1 对砖砌体为4.8m;
2 对砌块和料石砌体为4.2m;
3 对毛石砌体为3.9m。

6.2.8 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1 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对180mm厚的砖墙为4.8m;
2 对砌块、料石墙为4.8m。

6.2.9 山墙处的壁柱或构造柱宜砌至山墙顶部,且屋面构件应与山墙可靠拉结。

6.2.10 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小于2根直径不小于4mm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应伸出该垂直缝不小于300mm)。

6.2.11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径不小于4mm、横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图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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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11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
1 砌块墙;2 焊接钢筋网片;3 后砌隔墙

6.2.12 混凝土砌块房屋,宜将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小于300mm范围内的孔洞,采用不低于Cb20混凝土沿全墙高灌实。

6.2.13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下列部位,如未设圈梁或混凝土垫块,应采用不低于Cb20混凝土将孔洞灌实:
1 搁栅、檩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支承面下,高度不应小于200mm的砌体;
2 屋架、梁等构件的支承面下,长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600mm的砌体;
3 挑梁支承面下,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应小于300mm,高度不应小于600mm的砌体。

6.3 框架填充墙

6.3.1 框架填充墙墙体除应满足稳定要求外,尚应考虑水平风荷载及地震作用的影响。地震作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非结构构件的规定计算。

6.3.2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填充墙的使用年限宜与主体结构相同,结构的安全等级可按二级考虑。

6.3.3 填充墙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充墙宜选用轻质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的规定;
2 填充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Mb5、Ms5);
3 填充墙墙体墙厚不应小于90mm;
4 用于填充墙的夹心复合砌块,其两肢块体之间应有拉结。

6.3.4 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脱开或不脱开方法。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采用填充墙与框架脱开的方法。
1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填充墙两端与框架柱,填充墙顶面与框架梁之间留出不小于20mm的间隙;
2)填充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柱间距宜不大于20倍墙厚且不大于4000mm,柱宽度不小于100mm。柱竖向钢筋不宜小于Ø10,箍筋宜为ØR5,竖向间距不宜大于400mm。竖向钢筋与框架梁或其挑出部分的预埋件或预留钢筋连接,绑扎接头时不小于30d,焊接时(单面焊)不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柱顶与框架梁(板)应预留不小于15mm的缝隙,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当填充墙有宽度大于2100mm的洞口时,洞口两侧应加设宽度不小于50mm的单筋混凝土柱;
3)填充墙两端宜卡入设在梁、板底及柱侧的卡口铁件内,墙侧卡口板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500mm,墙顶卡口板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00mm;
4)墙体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通的水平系梁。水平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填充墙高不宜大于6m;
5)填充墙与框架柱、梁的缝隙可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条或聚氨酯发泡材料充填,并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
6)所有连接用钢筋、金属配件、铁件、预埋件等均应作防腐防锈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 3节的规定。嵌缝材料应能满足变形和防护要求。
2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不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沿柱高每隔500mm配置2根直径6mm的拉结钢筋(墙厚大于240mm时配置3根直径6mm),钢筋伸入填充墙长度不宜小于700mm,且拉结钢筋应错开截断,相距不宜小于200mm。填充墙墙顶应与框架梁紧密结合。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一皮砖或配砖斜砌楔紧;
2)当填充墙有洞口时,宜在窗洞口的上端或下端、门洞口的上端设置钢筋混凝土带,钢筋混凝土带应与过梁的混凝土同时浇筑,其过梁的断面及配筋由设计确定。钢筋混凝土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当有洞口的填充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距离小于240m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门窗框;
3)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时,墙顶与梁宜有拉接措施,墙体中部应加设构造柱;墙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接的水平系梁,墙高超过6m时,宜沿墙高每2m设置与柱连接的水平系梁,梁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

6.4 夹心墙

6.4.1 夹心墙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6.4.2 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6.4.3 夹心墙的有效面积,应取承重或主叶墙的面积。高厚比验算时,夹心墙的有效厚度,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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