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维护师道尊严,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教育厅、黄冈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制定武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一、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伤害学生;
二、不准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三、不准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四、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课和校园内吸烟;
六、不准不备课上课和不批改作业;
七、不准违规参与或操办“谢师宴”、“升学宴”;
八、不准收受、索要学生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九、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不健康娱乐活动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十、不准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和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行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根据情节,分别进行组织处理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作者:武穴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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