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门卫处的快递丢失该怎么处理,快递放门卫室十天没拿丢了谁负责

首页 > 快递 > 作者:YD1662023-04-15 06:24:11

放门卫处的快递丢失该怎么处理,快递放门卫室十天没拿丢了谁负责(1)

□ 本报记者 赵媛媛

近日,石家庄的刘女士遇到件烦心事:亲戚给她家孩子寄过来的礼物,还没到手就不见了。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没有征得她同意,就将她的快递放在小区门卫处,她下班去取,发现快递已丢。 刘女士介绍,孩子快过生日了,在广州工作的表弟特意去香港买了孩子喜欢的两个玩具给她寄了过来。“除了给孩子的玩具,表弟还把前段时间从国外带回来的护肤品一起给我寄了回来。”刘女士说。 刘女士说,快递员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单位上班,因为家里有人,便让快递员将东西送到家里。下班回家后,家人却告诉她没有收到此邮件,她给快递员打电话询问情况,快递员却称把东西放在了小区门口的桌子上了。刘女士赶紧到小区门口寻找,可并没有找到她的快递。 记者来到刘女士居住的小区门口,看到小区门口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些快递,桌子周围并没有监控摄像头。门卫称,小区没有固定放快递的地方,业主不在家的时候,快递员与业主沟通后,就将物品放到小区门口的桌子上,业主回来后过来取走自家的东西,他们没有看到是谁将刘女士东西拿走了。 记者采访时遇到了取快递的李女士,李女士说,快递放在这挺不放心的,但也没有办法。“前阵子外出旅行的父母寄了些特产回来,我没在家,让快递员晚点再送,可他却把东西放这了,等我回来后发现里面的瓷器摔坏了。给快递公司打电话,他们以我没有当场验货为由拒绝赔偿。我只能自己认倒霉。” “快件丢失和损坏,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吧?”刘女士和李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对此,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崔志敏律师表示,刘女士遇到的情况属于快件丢失,李女士遇到的情况属于邮件的损毁,依据我国《邮政法》的规定,两种情况都属于邮件的损失。依据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刘女士和李女士应该在发现快件丢失或受损的第一时间应和快递公司联系(例如拨打官方客服电话),告知事实以协商并确定赔偿事宜;如果快递公司不给处理,她们还可以向快递公司所在地的邮政管理部门陈述事实,告知未予规范经营的情况,督促快递公司并解决赔偿事宜;如果以上任一途径都不能给她们解决的,她们还可通过诉讼维权。

崔律师称: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收件人最好亲自签收快递,或者委托家人邻居帮着签收快递,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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