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两三岁的儿童的称呼,古代对年幼的儿童的称呼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3-11-01 14:20:00

古代孩童在幼年时也称“生小”,表示幼小,七、八岁的男童和女童也称“始龀”,这个年龄段正式孩童换牙的时期,乳齿脱落长出恒齿。女孩七岁时称“髫年”,男孩八岁称时“龆年”,总体也称为“垂发”。

八到十三四岁间的称谓:

这个时期的孩子称“总角”,古代处于这个时间段的孩童,头发已经长到可以扎起来的长度,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不能举行加冠礼,便将头发分左右两半扎起发髻,扎成两个如同羊角的结,故称为“总角”。

古代对两三岁的儿童的称呼,古代对年幼的儿童的称呼(5)

此时间段也到了学习年龄,也称“幼学”,意为初入学的学童。以及出外就学的年龄(外出学习一般用于贵族的孩子,因为也只有贵族才有支撑起孩子外出求学),也称“外傅”,宫廷中教养王子、皇子为“内傅”。

九岁的孩子也有“九龄”之称,不过一般泛指长寿者(九十岁), 十岁以下的小孩子也有“黄口”之称,因古代户役制度将小孩称为“黄”。

为此还有一种不好的释义,想必大家也猜出来了,那就是“黄口小儿”。一般用于讥讽他人年幼无知。

古代十二岁的女子称“金钗之年”,因女子到十二岁时就要开始带金钗,学着开始打扮自己,也为之后可以嫁给一个如意郎君做准备。因古代女子出嫁比较早,一般十几岁就嫁人了。

古代对两三岁的儿童的称呼,古代对年幼的儿童的称呼(6)

古代十三岁的女子称“豆蔻年华”,豆蔻原本是初夏开花的一种植物,因初夏还是盛夏,所以豆蔻用以比喻还未成年的女性,故此未成年的古代少女被称为“豆蔻年华”。

古代男子、女子十三到二十四岁之间的称谓:

此时间段女子称谓:

十四岁的女子称“二七”之年,取二七一十四之意。十五岁的女子称“及笄之年”,也称“既笄”、“笄年”。这个年龄的古代女子就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礼记·内则》有记载。

“笄”是束发所用的簪子,形容古代女子到了该出嫁、结婚的年龄。女子十六岁时称“碧玉年华”,也称“破瓜年华”、“碧玉年”、“破瓜之年”,因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年纪。

古代对两三岁的儿童的称呼,古代对年幼的儿童的称呼(7)

瓜字破之为二八字,作解为十六岁,一般用于女子。而“碧玉”一词被古人用于诗词之中,用以描写二八妙龄女子的清新美好。十八岁的女子称“二九”,虽然“二九”男女皆可以使用,但在古代诗文中一般多用于女子。

二十岁的女子代称为“桃李年华”,桃李二字比喻人青春年少。这个年岁的女子也称“待年”,指古代女子已经成年,等待婚嫁,“待年”便成为适龄女子待嫁年岁的表示。

二十四岁的女子代称为“花信年华”,花信表示花期,处于开花时期,泛指女子正处在年轻貌美之时。“摽梅之年”,是比喻女子已到了出嫁的年龄。

宋·范成大《元夕后连阴》: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扬州百面雷。

《诗经·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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