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上接秦汉时代,下启隋唐时代,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代。许多出现于秦汉时代的政治制度都在魏晋南北朝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为隋唐时期新的制度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魏晋南北朝虽然是一个混乱的时代,但也是一个孕育创新的时代。本文就介绍一下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和选官制度的变化。
一,中央官制的变化:三省制的形成秦汉时期,中央的官僚制度为“三公制”:丞相掌握行政权,御史大夫掌握监察权;太尉掌握兵权。从汉武帝时期开始,这种制度开始发生了变化。汉武帝重用侍中、尚书令、大将军等和自己亲近的人,形成了一个“内朝”。内朝形成后,三公沦为了外朝,只负责执行命令。这样的制度变化为尚书、侍中等职位权力上升做好了准备。东汉时期,尚书台正式成为了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的权力达到了顶峰。虽然东汉也有三公的设置,但是“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也就沦为了虚职。
内外朝
发展到了曹魏,尚书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如曹操时期,荀彧为尚书令,掌握全国政务,常居中持重。为了限制尚书令的权力,皇帝又开始设立新的内朝机构以应对。曹丕继位后,又将内侍机构秘书令改为中书令,组建为中书省。从此,国家决策权就掌握在皇帝控制下的中书省,而原本的尚书省也就沦为执行机构。这个过程和汉武帝实行中外朝是如此的相似。不过尚书的权力还未完全减弱,虽然失去了决策权,但是全国的政务也必须要先送到尚书省。
魏晋时期,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变化,门下省开始出现。门下省源自于侍中,属于皇帝的秘书机构。皇帝的许多政令都征询了侍中的意见。魏晋时期,侍中的地位开始迅速上升。在西晋之前,侍中主要是回答皇帝的疑问,而西晋以来,侍中可以对皇帝“拾遗补阙”,也就是主动纠正皇帝的错误。嘉平六年(254年),司马师改“侍中寺”为“门下省”,成为了正式的中央机构。到了东晋时期,皇帝颁发诏书﹐一定要先通过门下省的审核,从而让门下省拥有了固定的封驳权。此后的南北朝,也基本沿袭的魏晋的制度,出现了三省并存的局面。
三省六部制
三省并存局面的出现,为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这种体制中,中书省拥有决策权、门下省拥有审议权、尚书省负责执行。这样就是的三省可以相互的牵制,并且减少了政策决策的失败。甚至连皇帝的命令也要必须经过中书省来起草,经过门下省审核,因此三省六部制实际上对君权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宋朝有言“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三省六部的形成也代表了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走向了成熟和完善。
二,地方制度的变化:州郡县制走向衰亡从春秋战国以来,郡县制开始兴起。秦朝统一后,在全国推行了郡县制。西汉建立后,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到了东汉,郡县制发展成为了州郡县三级机构。郡县制的设置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但是在东汉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后,州的权力过渡膨胀,造成了东汉末年的地方州牧割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