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繶
家中只剩下了儿子的媳妇崔氏和孙子包文辅。这时的包拯,已经五十五岁,在古代俨然高龄,白发人送黑发人,包拯的内心十分悲痛。
崔氏丧夫时才二十一岁,刚刚新婚两年,仍属年少,可见其心情悲痛。包拯与董氏不忍心她一辈子守寡,但又担心她情绪不稳定,于是便派人主动“询其意”,表示愿意将她“还宗”,及回到娘家之后就可以另觅良缘,再寻夫婿。
根据《崔氏墓志铭》记载,崔氏得知包拯与董氏的想法之后,却“蓬垢涕泣出堂下”,面对包拯发誓说:“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荐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他也。”
崔氏说自己生是包家人,死是包家鬼,誓死不嫁,一心侍奉二老,抚育幼子包文辅。
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包拯的孙子包文辅,也在5岁时夭折。短短几年之间,包拯先是丧失了爱子,然后痛失孙子。
崔氏悲痛万分,但仍不改嫁。崔氏母亲吕氏前来探望女儿,劝其改嫁。
她对崔氏说,“今荆州吾兄龙图之子,年三十,为信州幕(一种低级幕职官),其人足依也。吾已许以汝为妇,必往无疑。”此时崔氏已经三十岁,吕氏早已决定把女儿许配给了一个同是三十岁的男人,硬性要求她改嫁。
崔氏不愿,回答说,“母不谅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也!”她表示,如果自己想改嫁的话,不必等到今日,责难母亲吕氏不理解她。
母亲吕氏又反驳崔氏说,“夫死守子,子死何待?”
崔氏坚持不从。母亲吕氏顿时大怒,逼女儿服从,并说:“吾老,数千里而来,使我独归乎?”
崔氏以死相逼,说:“苟不如志,即以尸还包氏。”随后,崔氏便返还了包家,说明情况,亲友们皆为她孝义行为所动,也不再相逼改嫁。董氏颇有感慨,将其事迹上报官府,朝廷授封崔氏为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还特意撰写了《崔节妇传》。
三、满庭贺寿叹无后,儿媳抱婴言有继嘉祐三年(1058年),包拯在家中过六十大寿。许多亲朋好友送来寿礼和祝贺。
但包拯立下了不收重礼、不见来人的规矩,并令人守在衙门口,拒绝寿礼。可谁知,第一个来送寿礼的竟然是当朝天子,派来送礼的是司礼老太监。这可难住了守门人,当今天子的礼不收,那就是抗旨不遵。
但是,包拯的命令亦不可违背。无奈,只好请老太监将送礼写在一张纸上,呈现给包拯。老太监大笔一挥,在红纸上写下了一首诗:“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劳似魏微。今日皇上把礼送,拒礼门外理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