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因一直以来众说纷纭。脂砚斋批语有删除“淫丧天香楼”一节之说,删除等于被作者亲自否定,原文没有这一段,只是作者一个思路。曹雪芹后改为“死封龙禁尉”,却没有交待秦可卿的具体死因。只说贾家上下“人人纳罕”。令秦可卿之死更加扑朔迷离。其实,曹雪芹并非没交待秦可卿死因,起码判词上交待清楚,她是上吊自尽。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秦可卿判词图画揭示她于高楼悬梁自尽。好端端的为何上吊自尽?是“爬灰”还是另有隐情?
焦大醉骂后,秦可卿生病差点死了。张友士给她药方断言她熬过冬天挺到春天就没事。期间贾瑞被王熙凤的相思局害死用了大半年,她到第二年九月与林如海同时死,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真正死因。
其实,曹雪芹已经给了答案“造衅开端实在宁”。意思是说秦可卿的死与荣国府有间接关系,真正死因是宁国府“造衅”。
“漫言不肖皆荣出”的”荣”是指贾宝玉不肖,借梦游太虚幻境,表达对秦可卿的“意淫”。曹雪芹以此影射贾珍对秦可卿的不轨之心。
“造衅开端实在宁”的“宁”是指贾珍不轨,造衅侵犯了秦可卿致死,确实有“爬灰”之实。但秦可卿是被侵害的受害者,受辱后上吊自尽。绝不是二者长期保持不轨关系。
“造衅”二字,正是秦可卿之死的真相,何为“造衅”?
造:《说文》——就也。也有“作,制造”之意。
衅:《左传·庄公十四年》——人无衅焉,妖不自作。《通志》——衅门子弟不得居宿卫近侍之官。
意思是嫌隙、裂痕、罪魁祸首、冲突、争端……
“造衅”二字是故意制造嫌隙,创造裂痕,寻衅滋事,爆发冲突和争端。
古人善用史笔,“造衅”二字在秦可卿判词中分量最重,也是“造衅”二字。说明秦可卿死于贾珍在天香楼的侵犯。
秦可卿死后,尤氏马上病倒,可以肯定是装病。按说尤氏“过于从夫”,对贾珍言听计从,不得贾珍同意怎么敢“病倒”!只有尤氏病倒,贾珍才可能没有一切障碍,表演他想给人看到的言外之意。可笑贾珍的表现,恰恰证明秦可卿的死不简单。
首先,贾珍深怕别人不知道他与秦可卿有暧昧,如丧考妣,就差脸上写上“爬灰”二字不符合人性!
人要脸树要皮,贾家有长辈亲友,又是勋贵世家,如果不是必要,贾珍绝不会卖力宣扬与秦可卿不轨。人都死了,他还要活着。贾家也需要脸面,除非他故意为之,让所有人认定他与秦可卿有关系。
贾珍拼命往身上抹黑的行为变相证明秦可卿的清白,“造衅”致死与“爬灰”是两码事。秦可卿绝不会与贾珍通奸,贾珍也不单纯是道德问题,而是对秦可卿犯了罪。秦可卿会上吊,主要是受到贾珍玷污,因“造衅”强暴致死。
其次,贾珍的自我抹黑行为不难理解。不管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在天香楼一逞兽性“造衅”致死秦可卿,都是犯罪。致儿媳妇死,是丑闻 犯罪,他难逃被弹劾。一旦皇帝降罪,他这宁国府的家主就不用当了,甚至很可能波及爵位继承。毕竟皇帝对贾家并不亲近。
秦可卿上吊自尽瞒不住,唯有将她与贾珍关系搞暧昧,才可以堵住秦业的嘴不追究,也可以堵住外人对秦可卿之死的探究。尤氏会病,正是因为她在,贾珍不方便如此表演。
不过,贾珍的表演还是露馅了。
(第十三回)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
秦可卿有什么冤,有什么罪?这两场法事看似平常,实则点出秦可卿“冤死”的真相。这是一。
二,秦可卿死后半天,贴身丫头瑞珠自尽殉葬,也令人非常奇怪。那么多自尽方法,为什么用“触柱而亡”这种只有含冤莫名百口莫辩的惨烈死法?上吊最好了,既然瑞珠自甘殉葬,怎么会弄的血淋淋的?何况殉葬是冲动行为,秦可卿死后不做,为什么要死后半天才想起死。
最后,秦可卿冤死无疑,贾珍为了赎罪才给她举办了一场盛大葬礼。厚葬从古自今都有一个重要意思,就是赎罪,告慰死者亡灵,为其厚葬不要怨怼。
从秦可卿死后,尤氏的反应,以及贾珍的做作表演,证明“造衅开端实在宁”的“造衅”二字就是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贾珍害怕事情暴露才借“爬灰”遮掩,毕竟道德问题不如刑事犯罪严重。贾蓉也说了,谁家还没有点脏唐臭汉的风流事,所以,秦可卿也就这样蒙冤300年,不像金陵十二钗,倒像《金瓶梅》中的潘金莲。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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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 ;
《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1990/2018 ;
《红楼梦》程乙本·启功校订;
《红楼梦》绘全本·清·孙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