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南风俗录——饮食
闫书卿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们生活中重中之重的一项内容。而人们饮食的丰盛优劣取决于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和当时的物质基础。
外方山区嵩南——车村、木植街、黄庄
嵩县南部大都属于外方山区,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人们一日三餐都是粗茶淡饭,逢年过节才能改善一下生活,吃上一顿不错的饭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也促进了饮食习惯的提高和改变。经过漫长岁月,逐渐形成颇具地方特色的饮食习惯。回顾过去的近百年历史,人们从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到如今的丰衣足食,仿佛是从地狱跃上天堂,发生了天壤之别,特别是饮食习惯的变化最大,让人感叹不已。追溯过去,了解回忆一下昔日嵩南山区人们的生活习惯,饮品膳食,咀嚼那沧桑的痕迹,仿佛回到了过去难忘的岁月,口留余香,回味无穷……
对外新窗口——手绘小镇
一 饮食风俗
嵩南山区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般每天吃三顿饭。每天起床后,每家由一人生火烧水煮饭,成年人则干一会农活,大约一个多小时,*农活占一天的十分之二,家里的饭也基本上做好了,一家人共同吃早饭(大概在八点钟左右)。日中吃午饭(大概11多每家回去一个人做午饭,吃饭多在12点至13点之间),天黑吃晚饭,俗称“喝汤”。
你喝汤了喵?
清末,民国时期,民间以玉米,红薯等粗杂粮为主食,欠收缺粮季节,一日三餐难保,多以糠菜填补,冬春季节农闲时间,贫家日进两餐稀汤菜饭,稍富裕人家为玉米糁汤煮红薯,酸菜糊涂饭等野菜淡饭,非年非节,不添客人,很少吃白馍,熟菜,由于食盐价昂且缺,贫困户每隔几日或半月才能吃上一顿咸饭。
解放后,饮食水平好于旧时,每年冬春季节青黄不接,口粮不继,多吃统销粮,买高价粮,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粮食产量增加,小麦升居主食地位,粗粮不缺,油,蛋,蔬菜,副食品自给有余,一般农户摆脱糠菜半年粮的困境,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部分人顿顿有白馍吃。
平日普通饭食:早餐玉米糁汤煮红薯或白面汤,馍或稀饭,米饭就菜;中餐馍,菜或捞面条;晚饭(俗称喝汤)汤面条。
婚庆添丁,老人祝寿宴请宾客时,农家请擅长做饭的乡邻帮忙,以红烧肉为主,豆腐,细粉,萝卜,等为辅,大多做够十大碗,或八碗四盘,红烧肉数量有限,则烩菜垫底,半碗烩菜半碗红烧肉,或用油炸食品凑够数。后来又时兴三八场(即八凉菜八热菜八个汤),八八四(八凉菜八热菜四个汤)等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