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用牛肉、牛脂肪、
食用盐、添加剂制成的“调理肉”
却当做“速冻牛肉”卖给餐厅
误导消费者
因出售名称与实物不符的调理肉制品
生产厂家将被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而未查验供货商资质的经销商和餐厅
也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事件还原
2019年6月,市民刘先生在青泥洼桥某餐厅点了一份咖喱牛肉饭,没想到吃了一口后刘先生就呕吐起来。
因为从小到大他只能吃牛肉,刘先生怀疑咖喱牛肉饭里的肉不是牛肉,将此事投诉到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过执法人员的检查,牛肉饭里的牛肉实际上是一种调理肉制品。
什么是调理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绞制或切制后添加调味料和其他辅料,经滚揉、搅拌、调味或预加热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类肉制品。
骨肉相连、鸡柳、*牛排、盐酥鸡块、奥尔良鸡翅……这些都属于调理肉制品。
调 查
相关票据也名不符实
收到投诉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和中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餐厅调查,要求餐厅出示进货票证等相关单据。餐厅负责人提供出一些该肉的相关票据,但是这些票据上该肉的进货数量与票据金额不符,存在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
根据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种肉来自市内一家商贸公司。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商贸公司,要求该公司提供该批次牛肉的票证。跟上述餐厅一样,该商贸公司提供的相关票证也是不符的。
不过根据这家商贸公司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最终找到了商贸公司为餐厅提供的咖喱牛肉饭的原料产品——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一精制烤涮速冻牛肉”。
执法人员发现,“天一精制烤涮速冻牛肉”标签上的配料表为:牛肉、牛脂肪、水、食用盐、谷氨酰胺转氨酶、磷酸盐。
执法人员表示,该产品应属于混合了牛脂肪、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的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已改变了肉的化学组成和物理性质。该产品以“速冻牛肉”这种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食品名称命名,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处 理
未履行查验制度
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
因生产企业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目前,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吉林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
而涉事餐饮单位和商贸公司因均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能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中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两家企业改正,并给予警告。若拒不改正,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来源 光明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