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扩大范围禁售不可取!"一刀切"很难服众!
2020年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其后,各省市纷纷响应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不但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包括人工饲养的某些野生动物和水生动物及鱼类,比如:大鲵(娃娃鱼)、甲鱼、龟、青蛙(黑斑蛙)、龙虾、甚至连胭脂鱼、鳝鱼、鸭嘴鱼、泥鳅也列入禁售名单中。
2月7日,为了应答社会的反应,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紧急变更通知:泥鳅、牛蛙、黄鳝、中华鳖,不在禁令之列!声明不包括其他水产捕捞和养殖经济品种。急行业所急,体现了广东速度与务实态度!但是,其他地区仍然还是不论野生还是人工养殖一律禁售。
水产前沿杂志认为:如果在没有证据说明水产养殖动物能够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就把一些人工繁育养殖多年的水生动物判定为野生动物而禁售,将对我国的水产养殖业严重冲击,建议把禁止交易的野生动物界定在哺乳类动物和鸟类动物范围内。
拜耳水产认为:不论人类历史上重大的人畜共患的疾病如疯牛病、口蹄疫、猴天花,还是近年来流行的SARS、禽流感、埃博拉病毒、新型冠状病毒,其宿主均是来至陆生动物,从未见有报道或发生鱼人共染的病种,因为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动物是完全生活在水中,与人类不存在共同的生活圈,不同的生存环境,所面临的病原体种类、致病性、传染性也存在很大差异性。
水产品含丰富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胆固醇、低脂肪等高价值,高品质的营养物质,多吃水产品有助大脑发育、降血压、延缓衰老、增强机体免疫与疾病防御力等诸多好处。因此,多吃水产品不仅安全,而且更有助于增强体质,抵抗疾病传染。
西南渔业网梳理后分析:从生物进化论的观点看,现有的栽培植物和驯养以及养殖的动物,都是由野生动植物逐步进化、驯化而来的,这个过程人类一直在继续之中。曾经的物资匮乏年代,野味是日常饭菜的补充。临近1959年的春节,《人民日报》用多半个版,刊登了关于打猎和野味的报道,从报道内容就能感受到当年餐桌的匮乏,号召人们吃“野味”也是无奈之举。后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仅有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上的342种,保护对象是“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动物被分为三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和具有重要的科研、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动物,即所谓“三有动物”。
全面禁售"野生"动物本来无可厚非,但把野生动物和人工养殖(水生)动物混为一谈,是否妥当值得商榷!事实上,野生动物和人工养殖(水生)动物是两回事,动物在野生状态下人工不可控,风险很大;但在人工养殖过程中,一直均在人为掌控之中。虽然鱼类也是动物并且还有些是水生(两栖)动物,这与纯粹的野生的、陆地上的动物绝对是有严格区别的。野生动物,常人理解这次禁售的应该是纯粹的"野生"动物,与水生动物有很大的区别(界限),钟南山院士对于肺炎疫情的源头也说的是"野生"竹鼠以及后来专家说的蝙蝠等。如此扩大范围禁售不可取!不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刀切"很难服众!全面禁止还是应该合理利用值得决策层深思熟虑,养殖业只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挥特色优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为振兴乡村添砖加瓦又何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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