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的鸭肉,精心包装下
摇身变成了牛羊肉,
高价售卖……
6月15日上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并当庭宣判。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作为绿园区某肉品加工厂的经营者,将鸭肉添加牛(羊)油成分加工制成肉方,并在肉方上贴上羊肉、牛肉标签,以假充真对外销售。
被告人朱某某和王某某在明知该肉是鸭肉的情况下,在刘某某处购买大量肉方并切割成肉卷,以牛羊肉的名义对外销售。
购买大量鸭去皮大胸肉,和牛油,羊油按比例掺杂加工,5-7元一斤的假牛羊肉就这样流入长春市麻辣烫、米线、火锅等小店。半年期间,刘某某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分别高达到23万、10万、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