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2月28日电 12月27日,武汉海事法院召开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两年武汉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介绍,武汉海事法院从聚焦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建立长江流域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机制、擦亮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湖北名片、推动长江航运经济法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湖北高水平对外开放鲜明旗帜、积极服务国家省委重大战略实施等八个方面着手,主动担当作为,严格公正司法,以流域系统思维指导审判工作,努力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大保护。
截至目前,武汉海事法院今年共受理审判案件1270件,同比增加10.9%,结案1162件,同比增加7%,审限内结案率85.39%,同比增加0.95%。共受理执行案件1171件,执结1009件,同比分别增长39.24%和17.46%,执行到位金额10.21亿元,同比增长114.05%。2022年至今,共扣押船舶179艘,拍卖船舶170艘,拍卖成交金额共计7.09亿元。
当天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事执行案件、生态环境诉讼等类型。
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积极为航运企业排忧解难。“重庆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考虑到重庆某公司经营困难,武汉海事法院还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其缓交诉讼费,不让企业因为诉讼费而被“卡脖子”,不使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成为当事人维权的最后一重障碍。
“何某与抚州某船务公司、丁某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属于全国首例船舶尾随过程中发生追尾事故的海事赔偿纠纷判例。海船与内河船舶追尾的事故在长江江苏段已发生多起,对于事故是追越还是尾随过程中发生,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均存在很大争议。本案判决后,会对进江海船起到普遍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能有效减少甚至防止相似追尾事故的再发,对于优化长江通航环境、保护内河航运主体合法权益、助力长江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刻,环境损害或生态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不可逆转。“某环境研究所与天某公司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渔业养殖经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为体现环境保护预防为主原则,武汉海事法院作出禁止天某公司在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继续开展渔业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裁判。本案精准适用预防原则,将生态环境价值的优先性建立在和其他价值的利益衡量基础上,生动诠释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张沛 杨国峰)
(责编:周倩文、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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