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区域环境背景土壤采样
4.2.1.采样
采样点可采表层样或土壤剖面。一般监测采集表层土,采样深度 0~20cm,
特殊要求的监测(土壤背景、环评、污染事故等)必要时选择部分采样点采集剖面样品。
4.2.2.野外选点
采样点的自然景观应符合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的要求
选在被采土壤类型特征明显的地方,地形相对平坦、稳定、植被良好的地点;
采样点离铁路、公路至少 300m 以上
4.3.农田土壤采样
4.3.1.监测单元
(1)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2)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
(3)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4)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5)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6)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污染物主要来自上述两种以上途径)。
4.3.2.布点
1.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和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以污染源为中心放射状布点,在主导风向和地表水的径流方向适当增加采样点
2.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采用均匀布点
3.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采用按水流方向带状布点,采样点自纳污口起由密渐疏
4.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布点采用综合放射状、均匀、带状布点法
4.3.3.样品采集
剖面样
混合样
(1)对角线法:适用于污灌农田土壤,对角线分 5 等份,以等分点为采样分点;
(2)梅花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设分点 5 个左右;
(3)棋盘式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设分点 10 个左右;受污泥、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分点应在 20 个以上;
(4)蛇形法:适宜于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 15 个左右,多用于农业污染型土壤。
4.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采样
4.4.1.每100 公顷占地不少于 5 个且总数不少于 5 个采样点,其中小型建设项目设 1 个柱状样采样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不少于 3 个柱状样采样点,特大性建设项目或对土壤环境影响敏感的建设项目不少于 5 个柱状样采样点
4.4.2.非机械干扰土
表层土样采集深度 0~20cm;每个柱状样取样深度都为 100cm,分取三个土样:表层样(0~20cm),中层样(20~60cm),深层样(60~100cm)。
4.4.3.机械干扰土
4.5.城市土壤采样
4.5.1.上层(0~30 cm)可能是回填土或受人为影响大的部分,
4.5.2.下层(30~60 cm)为人为影响相对较小部分
4.6.污染事故监测土壤采样
4.6.1.固体污染物抛洒污染型
等打扫后采集表层 5 cm 土样,采样点数不少于 3 个
4.6.2.液体倾翻污染型
污染物向低洼处流动的同时向深度方向渗透并向两侧横向方向扩散,每个点分层采样,事故发生点样品点较密,采样深度较深,离事故发生点相对远处样品点较疏,采样深度较浅。采样点不少于 5 个
5.样品制备
5.1.制样工作室要求
5.1.1.分设风干室和磨样室。
5.1.2.风干室朝南(严防阳光直射土样),通风良好,整洁,无尘,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
5.2.制样工具及容器
5.2.1.土壤样品(>500g)
5.3.制样程序
5.3.1.风干
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摊成 2~3 cm 的薄层,适时地压碎、翻动,拣出碎石、砂砾、植物残体
5.3.2.样品粗磨
5.3.3.细磨样品
5.3.4.样品分装
研磨混匀后的样品,分别装于样品袋或样品瓶,填写土壤标签一式两份,瓶内或袋内一份,瓶外或袋外贴一份
5.3.5.注意事项
制样过程中采样时的土壤标签与土壤始终放在一起,严禁混错,样品名称和编码始终不变
制样工具每处理一份样后擦抹(洗)干净,严防交叉污染;
分析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或可萃取有机物无需上述制样,用新鲜样按特定的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