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原则,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但在气候不好或突变时,“定时”和“定量”都应有所改变,不一定固守"四定"原则,应该顺应鱼类的实际需求而投喂,不能一“定”不变。天气恶劣时可以更改以往的“定时”喂料,气候不好时会引起鱼类食量的变化,可以减少投喂量。
至于“定位”投食也可以稍加调整,比如:以投喂草料的草食性鱼类的草料场点,以应设浮动移位的投草架(草料架)来投喂比较适宜,因为饲料架(包括各种鱼的食台)如果固定在一处的时间太长,其残根废草以及草鲂鳊等鱼类边吃边泄的粪便就会在架底堆积甚至发酵(有臭味)及至引起水质恶化,这个现象不为较多人知晓。
正确、适度的投饲量是确保经济效益的关键。投喂量应根据天气、水温、水质及养殖鱼类的摄食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在水温8度~18度时,饲料的日投喂量为养殖鱼类总重量的1%左右;水温18度~32度时,日投喂量为养殖鱼类总重量的2%~4%;当水温在32度以上时,日投喂量为养殖鱼类总重量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