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泰禾锦城、泰禾集团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沃得农机称,经查阅关于沃得宝华之股权转让事宜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实际控制人王伟耀不属于上述协议的签署主体,但针对沃得宝华股权转让事宜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承诺书》,为股权出让方向受让方泰禾锦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就沃得宝华股权转让案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存在需承担大额债务的风险,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沃得农机解释称,如法院判决股权出让方败诉,要求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就沃得宝华股权转让案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存在承担大额债务的风险。然而该判决下,股权出让方需返还沃得宝华100%的股权,沃得宝华权益于2017年经评估的价值32.33亿元,在不考虑土地价值明显变动的前提下,处置金额足以支付泰禾锦城主张的诉讼金额。此外,王伟耀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旗下控制的部分股权及不动产扣除债务或担保后的价值为31.47亿元,处置金额亦超过泰禾锦城主张的诉讼金额。因此,若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就沃得宝华股权转让案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王伟耀除发行人股权外,拥有足够偿还相应债务的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实际控制人对外担保18.25亿元
除上述诉讼外,沃得农机还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张阿美存在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25日,沃得农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为5.78亿元;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沃得机电等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为12.48亿元。沃得农机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张阿美为其控制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合计为18.25亿元,其中13.79亿元的债务余额有相应的资产抵押。
沃得农机称,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不存在大额负债,不存在大额个人到期未清偿的债务。若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沃得机电等企业未来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下降,导致到期债务无法顺利偿还,则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担保义务,从而承担相应债务。
公司存重大未决诉讼
沃得农机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了重大未决诉讼风险。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沃得农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有6件。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与沃得农机、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沃得农机的经销商,以下简称“精耕农机”)存在5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和1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2021)浙知民初2号、(2021)浙知民初3号、(2021)浙01知民初542号、(2021)浙01知民初543号、(2021)浙01知民初797号、(2021)浙01知民初798号),星光农机在证据材料中主张沃得农机型号为4LZ-6.0EKQ的履带自走全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涉案产品”或“涉诉产品”)侵犯其专利。
涉诉专利均已申请无效宣告程序,其中2项涉诉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后宣告无效,相应诉讼标的为3.39亿元,占诉讼标总额的90.65%,其他涉诉专利尚未收到审查决定。
星光农机与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之间涉及6项专利诉讼,诉讼标的总额3.74亿元。上述金额占沃得农机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5.36%,占沃得农机2020年度净利润的32.61%。针对涉案的6项专利,沃得农机均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申请并得到受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涉案专利一和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后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其他涉案专利无效申请尚未作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