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
明代以后,由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布依族的婚姻礼俗才逐渐改变,婚姻缔结从自主择配变成了父母绝对包办。
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俗称“背带亲”)的产生,即婚姻当事人在幼儿时就由父母订了婚约,然后在十几岁时就结婚。
婚礼结束后返回娘家居住,即“不落夫家”。
有的则实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缔结,分为“开口亲”、“订亲”、“结婚”三个阶段。先由男方家请媒人数次往返于女方家。
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时,勿须提及求亲之事,只须将礼物放在女方家神龛上,说明礼物是某家送的,闲聊一会即返。
如过几天女方不退还礼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门求亲。
获得同意后,男方就备办一些礼物,邀请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亲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订亲酒。
这种仪式,称为吃“开口饭”,一些地区的布依族称之为“吃鸡”或“吃鸡腿”、“插毛香”等。
第二次由男方家带酒、公鸡、猪肉及聘礼若干到女方家“订亲”。
这一仪礼被称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认定的意思)”等。
名称虽异,其内容均为“接八字”和议定聘礼。此后,男方家可以确定婚期,并请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准备嫁妆。
婚礼期间,新郎新娘三天内不得同宿,婚礼第二天,新娘要拜见翁姑及男方亲戚。
婚礼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厨房看一看,其意义类似于汉族的“下厨”。此礼行毕,新娘即启程回娘家,谓之“回门”。
布依族村寨的婚礼,远近的青年们都可以赶来听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个昼夜。
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请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当“银雀”,传递信息,女子如若愿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男女双双走出人群,到不远处对歌。
经过多次会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终身。
“朗绍朗冒”这种社交活动不限于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参加。
不过对于未婚者来说是谈恋爱;对于已婚者而言,则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对父母包办婚姻的反抗。“朗绍朗冒”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调等。
丧葬
禁忌布依族丧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垒坟。
清代中叶后才逐渐垒坟、立碑。
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舅家和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的“布摩”(祭师)择定吉日,举办丧事。
丧葬仪式繁简程度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
富有之家,要举行“古夜王”仪式,砍牛做斋,大办酒席,丧期甚至长达七天、九天。
停柩期间,丧家一律素食。
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岩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瓮棺葬等 。
大年初一,不开箱柜,不扫地,不梳头,不晒晾衣服。
初一到初三不动土,正月十五不动刀,菜也只能用手扭断。
禁在村前村后埋坟.扫寨时禁外人入村,驱鬼时禁外人进家门。
禁已出嫁的姑娘在娘家生小孩。
家有产妇,在门口挂红布和篾帽拒人进家,男子不得进人妇女分娩的房屋。
禁在屋内吹口哨、唱情歌。非正常死亡的人,忌以鼓声报丧。
到布依族人家中做客,不得触动神龛和供桌,火塘边的三脚架忌讳踩踏。
布依族习惯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应喝一点。
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礼必须送双数。
孩子体弱多病,父母就要给他寻找保护人干爹、干妈。寻找干爹、干妈有两种方法:
一是择日在家等候,3天内第一个登门的人,即为孩子的保护人;
二是择吉日由父母领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个过往的行人,即为保护人。
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狗肉,一种解释是狗曾经救过其祖先,另一种解释是人类以前并无稻谷,是狗从天神的晒谷场带回稻谷给布依族人,使得布依族成为人类中最早种植水稻的“水稻民族”。
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鱼肉,因为相传布依族最早的母亲是龙王的女儿——一条神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