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古装剧都会涉及到古代军事,剧中经常会提到以“军法从事”这样的词儿。而“军法从事”这个词出自于《汉书·王莽传》中:“敢有趁灌犯法,辄以军法从事。”可是这军法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又有谁负责管理呢?今天我们就从汉朝军队中的“军正”一职,来了解一下,古代军队里的司法官员。
要说起这军正,宋代的钱文子在《补汉兵志》解释说“军正 ,(军)正丞掌军法”,军正指的就是古代军队的司法官员。从文献记载来看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记载“(司马穰苴)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云何?’对曰:‘当斩’。”军正一职其执法权限很大,而且在军中的地位也很特殊,一般都会由皇帝亲自任命。这也是我国最早的专职军事法官。汉代的军正执法制度实施后影响深远,对现代军队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先秦时期的军法历史与军正的诞生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对于国家而言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律对于军队而言更是军事能力的保障。我国的军事法规历史悠久,大概从奴隶制社会就已经产生了萌芽,不过那时候军法基本上都是以战争动员令的形式出现。
就比如在《尚书》中记载的《甘誓》,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军法。此外还有《汤誓》《牧誓》等。这些在战争前的动员令或者说是战前讲话,可以很好的强调战争时的纪律和作战规则,更有利于取得战争的最终胜利。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为了争取既得利益不仅吵架,而且随时都准备干上一架。战争频发,并且规模也日益庞大,这也使得各国越来越注重军队的建设。到了春秋晚期各国相继也都有了成文的法律,当然重点是也有军事领域的法规。
军正这种专职的军法执行官也就诞生于此。《列子·说符》中“鲁施氏有二子”的故事记载“好兵者之楚,以法干楚王。王悦之,以为军正。”再加上《司马穰苴列传》相互佐证,证明这一时期齐国、楚国已经有了“军正”一职。
经过战国时期的洗礼,军事法规的条文更加细致,内容范围也更加广泛。军法涉及到军队的编制、管理、赏罚、兵役、供给、训练等方方面面。尤其是一向重视法治的秦国,更是制定了《置吏律》、《军爵律》、《傅律》等军事法律。同一时期,齐、魏等国也有依法治军的措施。
——秦汉时期的军法与军正职位的发展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不仅将之前的各项法律推行全国,还开展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从湖北云梦睡虎地的秦简来看,军事法律在秦法中占有重要位置。在这一时期,军正制度也进入到了完善阶段。虽然秦也有军正之职,但并未全面正式确立。到了汉朝时,军正制度才算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