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0-24时
广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6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993例
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转确诊病例673例
11月29日
广州多区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荔湾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11月29日在西村等14条街道开展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划定高风险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越秀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划定黄花岗街、洪桥街和登峰街风险区域,调整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黄埔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花都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海珠区:11月29日开展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白云区:到过以下地点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天河区:划定风险区域;
番禺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
南沙区:划定风险区域等级和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增城区:新增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5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巨大压力。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9日起,在荔湾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二、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触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以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市民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居家办公人员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
(一)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二)围院式管理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按所在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三)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五、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六、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到店自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七、旅游景区、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旅游景区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八、来(返)穗人员应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九、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立即上门开展抗原检测。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应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11月29日在西村等14条街道
开展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荔湾区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8时开始,西村、逢源、多宝、龙津、昌华、沙面、站前、石围塘、冲口、白鹤洞、东漖、东沙、中南、海龙等14条街道开展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请以上14条街道的市民朋友(含外来人员)到就近的采样点(详见附表)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高风险区的市民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另行安排。
二、请携带手机,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到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长期居家老人、每日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果没有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减少人群聚集感染的风险。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倡导各类场所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荔湾区14条街道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
划定高风险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南源街道高风险区,通告如下:
南源街:东风西路5号、7号、7号之一。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南源街道西场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81028862、19966231393
南源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18923095450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桥中街道
坦尾西巷12、14、15、17、19、21、21-1、22、23、24、25、26、28、30、32号;坦尾北二巷4、6、8号。
二、海龙街道
1.龙溪南边村南边一街东二十七巷4-6号;南边二街三巷2、4号;南边二街四巷1-4号。
2.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二巷2、4、6号;沙溪二街三巷3-8号、11号。
三、白鹤洞街道
锦御一街2号(中海花湾壹号B区B1栋)。
四、冲口街道
福泉下巷19号、21号、22号、24号、25号、28号、29号、30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桥中街道
坦尾经济联社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763638、13288372974
桥中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86472536、18102726871
二、海龙街道
龙溪居委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607992,19966231476
海龙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011885592
三、白鹤洞街道
观御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504765
白鹤洞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3302380372
四、冲口街道
坑口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505817、19966231630
坑口经济联社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615192、13535248276
冲口街道医疗保障热线:81007527、18988926210
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道:
(一)芳村大道以北、广三铁路(岭海街)以西、大涡街以东、蓬莱花园以南所围合区域。
(二)山村路9号、9号之一、9号之二。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桥中街道:坦尾路以南,珠江沿岸以东、以西、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网格3保留的临时管控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