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4时许,德惠市交警大队二楼违章处理室来了一名驾驶员,他打算处理违法记录。
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张某某出示的吉J546**号车辆的行驶证疑似伪造,立即将情况上报秩序中队领导。
赶来的民警将该人控制起来,经了解,驾驶员张某一个月以前在德惠市哈拉哈镇一家汽车修理部购入一辆捷达牌轿车,当时手续齐全。半个月前,张某不慎将该车的行驶证弄丢了,听朋友赵某说补办行驶证非常麻烦,还说有渠道可以帮助张某制作假的行驶证。于是,驾驶员张某支付给赵某200元,让其帮忙购买了一个假的行驶证。之后的一段时间,张某一直使用假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在这儿警察蜀黍真想说两句,小伙子你真是糊涂啊,现在补办行驶证超级方便,开车到车管所,给车照张相,到窗口叫个号排队等候,办完业务交工本费10元,分分钟带着新证回家。你自己说,跟10块钱相比,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3日,啊对,还有你找的那个朋友,你给人家的200元好处费,哪个便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