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八年(1271 年),元朝统治者参照朱熹《家礼·婚礼》,制定《至元婚礼》。其中,关于“纳采”(当时也叫做“下定”)的礼仪是:男方家长将送往女方的礼品写在纸上。早起盥洗后,将纸供奉在祠堂中。如没祠堂,或可画祖先的影像,或可书写祖先的神位牌,向祖先禀报此事。然后,或亲自前往,或派家庭/族子弟为使者,至女方家行“纳采”礼。女方家长接见男方家长或使者,将男方送来的礼书送至祠堂,向祖先禀告。女方若愿与男方缔婚,就将男方礼品写在文书上,并以礼招待使者。
六、明清时期的纳采礼明代,天子行纳采礼前,要先卜选吉日,派官员祭告天地、宗庙。
行纳采礼时,有关官员先设好御坐、制案、卤簿等。礼部将要送至女方的礼物陈列在丹陛上、文楼下。皇帝穿戴冕服,坐在御座上。百官和纳采礼正、副使穿戴朝服,行礼如仪。传制官宣制曰:“兹选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问名礼。”
皇帝起驾回宫,正、副使将符节及制书放到彩舆中,在仪仗乐队前导下,出大明门,乘马前往皇后家,行纳采礼。
皇后家的尊长事先在大门、正堂等处,分别设置幕次、香案、制案等,恭候纳采正、副使到来。使者到后,主人朝服出迎。礼官宣敕说:“奉制建后,遣使行纳采问名礼。”执事官将纳采礼陈列在正堂上,使者将制书端放在香案上。主人行礼,跪于案前。正使取纳采诏书,宣读后,授主人。主人接制,端放在案上。主人将谢表放进使者彩舆中。纳采礼毕,主人准备酒馔,款待使者。宴毕,使者返回宫中,主人送至大门外。使者随彩舆进宫,将女方谢表交给司礼监,向皇帝复命。
清代皇帝的皇后,大都由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议定,称作“议婚”。“议婚”后,皇太后下慈谕,令皇帝立某女为后。然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内务府准备纳采礼,钦天监卜选行纳采礼的吉日。皇帝大婚,纳采礼包括10匹鞍辔具全的文马、10副甲胄、100匹缎、200匹布。
清代皇帝大婚纳采礼,虽与明朝大略相同,但也有显著不同之处:纳采宣敕等礼仪结束后,皇家要在皇后家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皇太后、皇帝诏命公主、大臣命妇在内堂宴请皇后的母亲,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在外厅宴请皇后的父亲。
清代汉族普通百姓家纳采礼俗,大致遵循《仪礼·士昏礼》所载,及宋明时期的相关礼俗。
满族普通百姓的“纳采”礼,仍基本传承金朝女真人的“男下女”礼。
文史君说“纳采”礼是《仪礼·士昏礼》记载的周代“婚姻六礼”的第一道环节。自秦汉至明清时期,人们在提亲议亲时,大致传承《仪礼·士昏礼》有关仪节记载行礼。当然,由于时代、社会的变迁,由于不同地域、民族传统风俗的影响,古代中国“纳采”礼俗,也呈千姿百态,极大丰富、发展了古代中国婚姻礼俗。对当今社会,依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1. (春秋战国)佚名撰、(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阮元校刻:《仪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3. 陈绍棣、彭卫等:《中国风俗通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
4. 钟敬文主编:《中国民俗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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