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活着,都是为别人而活。想一想,这话没错。
首先,我们得为父母而活。父母生育养大自己,现在父母老了,应尽陪伴孝顺之道。
《孝经》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发肤尚不敢毁伤,更何论生死?忍心让老父母承受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痛,实为最大的不孝!
其次,为子女而活,把他们抚养成人,独立生活,我们也就尽了责任了,陪不了多久的,再赖着熬下去,就讨人嫌了!
我们也为爱的人活着,那就不在话下了,一辈子相扶相伴,嗑嗑碰碰也好,如胶似膝也罢,总算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修成正果了。
先走一步,打个前站,也没什么的,自私点说,还无须承受痛失爱人的悲伤,了无牵挂。
当然,我们还有朋友和认识的人,那更不算什么了,相信他们之中有太心急之人,早早就走了,自己决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敢确定是最后一个。
对自己不友好又或自己恼恨之人,比他早走就理直气壮了:看,这辈子活得好好的,你奈我何?完成任务了,走了,不玩了。
若他早走,自己继续活下去,是好是坏,也没谁可气,可炫耀显摆的,便也作罢了!
好朋友兄弟就好说了,反正这事没有组团结伴同行的,而且前面也早有人等着呢,后面,多几个人送一送,不更有气势派头吗?
不过如此,释然了!珍惜当下,潇洒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