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特辑
为隆重纪念党的98岁华诞,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七一”来临之际,《助推宁晋走向辉煌先进模范人物》栏目特推出5位来自最基层的党员干部,以其先进模范事迹,向党的生日献礼。
这5位党员是:在全县最早探索并率先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曹伍疃公社原*王小申、战天斗地将千亩盐碱地改造为良田的大疙瘩村原党支部*张同绅、以身作则勤政为民的北楼下村原党支部*阴秀荣、身患重病仍坚持工作的大陆村一村原党支部*王栓马、全县首个在年底公开村级财务的西林子村原党支部*韩祖音。几十年来,他们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宁晋这片热土上奏响了一曲又一曲壮丽华章!
兹将他们的先进模范事迹在此依次刊发,以飨读者。
助推宁晋走向辉煌先进模范人物
王 小 申
王小申(1932——1999),原名王润申,男,汉族,中共党员,宁晋县凤凰镇大及村人。1951年在县粮食局参加工作。历任宁晋县粮食局会计、秘书、宁晋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宁晋县孙家庄乡代理*、宁晋县耿庄桥乡代理乡长、宁晋县曹伍疃公社党委*、宁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宁晋县人大副主任等职。第四届党代会代表、第七、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荣获河北省政府通令嘉奖、河北省政府模范工作者、河北省劳动模范、邢台地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1978年冬,几乎在安徽小岗村18户村民按下手印的同时,宁晋县曹伍疃公社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创立了 “五定田间管理责任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掀开了宁晋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页。1978年12月,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各级有关中央三中全会精神的报纸和杂志扑面而来,时任曹伍疃公社*的王小申夜不成寐,不停地阅读文件、翻看工作日记。他的日记上有这样一组数字:一生产队,工值0.15元,16户社员“倒贴”,吃饭有困难;二生产队,工值0.08元,25户社员“倒贴”,吃饭有困难……
从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中领悟到,既然中央提倡各种形式的岗位责任制,那么农民能不能实行岗位责任制呢?农民的岗位是大田,是农活,能不能搞阶段性小包工?他想起年初实行过一个“工奖粮”的办法,也就是不管谁出工,一个工分奖给半斤粮食。过去队长敲了钟还要挨家挨户喊人们下地,这个办法出台后,人们争着抢着找队长要活干,群众出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粮食就能夺高产。
“工奖粮”还是责任制的探索阶段,也有领导对这种做法表示怀疑。但从这件事,他看到了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无穷力量,唯有实行岗位责任制,才能解放生产力,才能改变农村的贫穷面貌,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他想到全国都在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于是铁定了心须从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农村发展的广阔道路。没想到,他们的方案成了全县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声和典范。
1979年春节,工作人员都回家团聚,他和公社一名副*却利用这一空暇,专心研究改革方案。1979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曹伍疃公社召开党委扩大会,在这次会上首先提出了“五定田间管理责任制”,即把大田作物管理阶段的农活分包给每位社员,秋后按产量给报酬,给奖励。这样既可以把脱产干部从催种、催管、催收中解放出来,又能充分发动起社员管理的积极性。会后,他到田间地头调查民意,这一想法得到群众拥护,王小申同志又经过5天周密思考,制定了“定劳力、定地块、定产量、定工分、定奖惩”的“五定田间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