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土地纠纷案例,土地确权在哥哥名下能变更吗

首页 > 三农 > 作者:YD1662022-12-17 06:28:45

近年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涉农、涉土地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最优的解决方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倾听群众感受,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效地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

原告大韩某为大岭镇孟家学坊村村民,与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春某、被告小韩某为亲兄妹。近日,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来到公主岭法院大岭法庭。原来被告小韩某霸占原告大韩某0.01075公顷土地,经仲裁程序,大韩某于今年才种上土地,但粮补、肥补等还一直被小韩某霸占不给。今年1月,第三次土地征用补偿款下来,因被告小韩某是承包方代表,大韩某18545元的补偿款便一起打到被告小韩某账上,并被其强行霸占。村*、会计多次调解依旧不予归还,法律事务所也调解无效,故原告大韩某起诉到大岭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经过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与被告进行多次沟通,被告认为原告身体欠佳,生活需要家人照料,原告妹妹韩春某一直照料至今,被告小韩某声称自己也可以照顾大哥,不需要将土地和补偿款给大韩某,因此一直难以达成一致。法官在本庭内,不断向被告小韩某讲解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村里也一直进行协调,做被告小韩某的思想工作。

9月26日,原告大韩某及妹妹韩春某再次来到法庭表示感谢,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声称被告小韩某已将土地及全部补偿款归还原告。至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兄弟之情得到修复。

来源:吉林农村报

总编:孟繁杰 石巍 韩铁英

编辑: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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