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人们出行最便利的交通工具之一,在全国的保有量3.5亿辆之多,登记即将报废的电动车将近1亿辆, 将要报废的违规电动车,包括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各地相续出台了对这些车辆的管理规范政策,其中就有一项对违规车辆上牌设置过渡期,以及报废处理的规定要求。
从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正式实施,全国各地对超标电动车设置了不同时限的过渡期,具体时间根据当地规范标准为准。北京、上海、杭州的电动两轮车设置过渡期限已经结束,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任何违规车辆上路行驶。
什么是违规电动车购买的电动车不在工信部目录内,车辆都属于违规电动车范畴,以前生产的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各地设置为期3~5年的管理过渡期,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发放简明有效期限的临时牌证。
目前,已经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这种违规车辆,如有生产和销售违规车辆者,有管理部门将处罚并查扣车辆。广大的消费者也不要再购买库存低价销售的违规电动车,各地已经停止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并且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车检查非常严格,一旦被查找会面临处罚,并扣车。
为啥要对违规的电动车进行处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很多地方对非标电动车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限,各地区设置的过渡期不同,大家要根据自己当地的规定为准。
设置的过渡期满后,根据条例规定,这些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就要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的方法有多种,包括这就回收处理、以旧换新国标车辆、自行按废品处理等。
北京市交管局于2018年10月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并向超标车辆发放了临时标识。条例规定,过渡期至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路行驶。在去年结束期前,北京市已发出通知,对于车辆登记人督促届满期进行合理处置。规定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为了引导车主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确保车辆处理各环节有序运管,制定了回收处理方案,定点了800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采用“以旧换新”购买新车 ,社区街道设置车辆回收服务点,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废旧车辆,也可采用自行拆旧处理。